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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r great classic literature visit: Project Gutenberg Consortia Center Bringing the world's eBook Collection Together http://www.Gutenberg.us 後漢書卷三十六 鄭范陳賈張列傳 第二十六   鄭興字少贛,河南開封人也。少學公羊春秋。晚善左氏傳,遂積精深思,通達其旨, 同學者皆師之。[一]天鳳中,[二]將門人從劉歆講正大義,[三]歆美興才,使撰條例、 章句、傳詁,及校三統歷。[四]   注[一]東觀記曰:「興從博士金子嚴為左氏春秋。」 注[二]王莽年也。 注[三]左氏義也。 注[四]說文曰:「詁,訓古言也。」音古度反。三統歷,劉歆撰,謂夏、殷、周歷 也。 更始立,以司直李松行丞相事,先入長安,松以興為長史,令還奉迎遷都。更始諸 將皆山東人,鹹勸留洛陽。興說更始曰:「陛下起自荊楚,權政未施,[一]   一朝建號,而山西雄桀爭誅王莽,開關郊迎者,何也?[二]此天下同苦王氏虐政, 而思高祖之舊德也。今久不撫之,臣恐百姓離心,盜賊復起矣。春秋書『齊小白入齊』, 不稱侯,未朝廟故也。 [三]今議者欲先定赤眉而後入關,是不識其本而爭其末,恐國家之守轉在函谷,[四] 雖臥洛陽,庸得安枕乎?」[五]更始曰:「朕西決矣。」拜興為諫議大夫,使安集關西 及朔方、涼、益三州,還拜涼州刺史。會天水有反者,攻殺郡守,興坐免。   注[一]更始起南陽,南陽屬荊州,故曰荊楚也。 注[二]山西謂陝山已西也。 注[三]小白,齊桓公也。春秋「齊小白入於齊」。公羊傳曰:「曷為以國氏?當國 也。其言入何?篡辭也。」 注[四]言若不早都關中,有人先入,則國家鎮守轉在函谷也。 注[五]庸,用也。 時赤眉入關,東道不通,興乃西歸隗囂,*[囂]*虛心禮請,而興恥為之屈,稱疾不 起。囂鄉己自飾,常以為西伯復作,[一]乃與諸將議自立為王。興聞而說囂曰:「春秋 傳云:『口不道忠信之言為嚚,耳不聽五聲之和為聾。』[二]閒者諸將集會,無乃不道 忠信之言;大將軍之聽,無乃阿而不察乎?昔文王承積德之緒,加之以睿聖,三分天下, 尚服事殷。[三]及武王即位,八百諸侯不謀同會,皆曰『紂可伐矣』,武王以未知天命, 還兵待時。[四]高祖征伐累年,猶以沛公行師。今令德雖明,世無宗周之祚,威略雖振, 未有高祖之功,而欲舉未可之事,昭速禍患,無乃不可乎?惟將軍察之。」囂竟不稱王。 後遂廣置職位,以自尊高。興復止囂曰:「夫中郎將、太中大夫、使持節官皆王者之器, 非人臣所當制也。孔子曰:『唯器與名,不可以假人。』[五]不可以假人者,亦不可以 假於人也。無益於實,有損於名,非尊上之意也。」囂病之而止。[六]   注[一]西伯,文王也。作,起也。 注[二]左傳富辰諫周襄王之辭。 注[三]論語孔子曰:「三分天下有其二,以服事殷。」 注[四]史記曰,武王觀兵孟津,諸侯不期而至者八百人,皆曰:「紂可伐矣。」 王曰:「汝未知天命。」乃還師。後聞紂殺比干,囚箕子,乃告諸侯以伐之。故曰 待時也。 注[五]左傳杜預注曰:「器,車服;名,爵號也。」 注[六]病猶難也。 及囂遣子恂入侍,將行,興因恂求歸葬父母,囂不聽而徙興捨,益其秩禮。興入見 囂曰:「前遭赤眉之亂,以將軍僚舊,故敢歸身明德。[一]幸蒙覆載之恩,復得全其性 命。興聞事親之道,生事之以禮,死葬之以禮,祭之以禮,奉以周旋,弗敢失墜。[二] 今為父母未葬,請乞骸骨,若以增秩徙捨,中更停留,是以親為餌,[三]無禮甚矣。將 軍焉用之!」囂曰:「囂將不足留故邪?」興曰:「將軍據七郡之地,[四]擁羌胡之觿, 以戴本朝,德莫厚焉,威莫重焉。居則為專命之使,入必為鼎足之臣。興,從俗者也, 不敢深居屏處,因將軍求進,不患不達,因將軍求入,何患不親,此興之計不逆將軍者 也。興業為父母請,不可以已,願留妻子獨歸葬,將軍又何猜焉?」囂曰:「幸甚。」 促為辨裝,遂令與妻子俱東。時建武六年也。   注[一]興嘗為涼州刺史,囂為西州將軍,故曰「僚舊」也。 注[二]周旋猶遵奉也。左傳季文子曰「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禮,奉以周旋, 弗敢失墜」也。 注[三]猶釣餌也。 注[四]七郡,天水、隴西、武威、張掖、酒泉、敦煌、金城也。 侍御史杜林先與興同寓隴右,乃薦之曰:「竊見河南鄭興,執義堅固,敦悅詩書, [一]好古博物,見疑不惑,有公孫僑、觀射父之德,[二]宜侍帷幄,典職機密。 昔張仲在周,燕翼宣王,而詩人悅喜。[三]惟陛下留聽少察,以助萬分。」乃征為 太中大夫。   注[一]左傳趙衰曰「臣亟聞卻縠之言矣,卻縠悅禮樂而敦詩書」也。 注[二]左傳,子產辨黃熊,晉侯聞之,曰:「博物君子也。」觀射父,楚大夫也, 對楚昭王以重黎、羲和之事。見國語。 注[三]張仲,周宣王時賢臣也。燕,樂也。翼,敬也。詩小雅曰:「侯誰在矣,張 仲孝友。」 明年三月晦,日食。興因上疏曰: 春秋以天反時為□,地反物為妖,人反德為亂,亂則妖□生。[一]往年以來,□咎 連見,意者執事頗有闕焉。案春秋『昭公十七年夏六月甲戌朔,日有食之』。 [二]傳曰:『日過分而未至,[三]三辰有□,[四]於是百官降物,[五]君不舉,[六] 避移時,[七]樂奏鼓,[八]祝用幣,[九]史用辭。』[一0]今孟夏,純干用事,陰氣未 作,其□尤重。夫國無善政,則□見日月,變咎之來,不可不慎,其要在因人之心,擇 人處位也。[一一]堯知鯀不可用而用之者,是屈己之明,因人之心也。齊桓反政而相管 仲,晉文歸國而任卻縠者,是不私其私,擇人處位也。[一二]今公卿大夫多舉漁陽太守 郭伋可大司空者,而不以時定,道路流言,鹹曰「朝廷欲用功臣」,功臣用則人位謬矣。 願陛下上師唐、虞,下覽齊、晉,以成屈己從觿之德,以濟腢臣讓善之功。[一三]   注[一]左傳晉伯宗之辭。天反時為□謂寒暑易節也。地反物為妖謂腢物失性也。 注[二]杜預注曰:「於周為六月,於夏為四月,純陽用事,陰氣未動而侵陽也。」 注[三]言過春分而未及夏至也。 注[四]三辰,日、月、星也。 注[五]降物,素服。 注[六]不舉盛饌。 注[七]避正寢過日食時也。 注[八]伐鼓。 注[九]用幣於社。 注[一0]用辭以自責也。此以上皆左傳載魯太史荅季平子之詞也。 注[一一]左傳晉士文伯曰「國無政,不用善,則自取□於日月之□,故政不可不慎 也。務三而已,一曰擇人,二曰因人,三曰從時」也。 注[一二]史記曰,桓公與兄子糾爭位,糾使管仲將兵遮道,射桓公鉤帶,及桓公即 位,任政於管仲也。又晉文公自秦歸國,懷公故臣卻芮謀燒公宮,殺文公,宦者勃鞮告 之,後文公以卻縠為中軍帥。縠即卻芮之族,文公不以為讎而任焉,言唯賢是用,不私 其私也。 注[一三]濟,成也。 夫日月交會,數應在朔,而頃年日食,每多在晦。先時而合,皆月行疾也。日君象 而月臣象,君亢急則臣下促迫,故行疾也。今年正月繁霜,自爾以來,率多寒日,[一] 此亦急咎之罰。[二]天於賢聖之君,猶慈父之於孝子也,丁寧申戒,欲其反政,故□變 仍見,此乃國之福也。今陛下高明而腢臣惶促,宜留思柔克之政,垂意洪範之法,[三] 博采廣謀,納腢下之策。   注[一]正月,夏之四月。 注[二]書曰:「急恆寒若。」 注[三]克,能也。柔克謂和柔而能立事也。尚書洪範曰:「高明柔克。」 書奏,多有所納。 帝嘗問興郊祀事,曰:「吾欲以讖斷之,何如?」興對曰:「臣不為讖。」帝怒曰: 「卿之不為讖,非之邪?」興惶恐曰:「臣於書有所未學,而無所非也。」 帝意乃解。興數言政事,依經守義,文章溫雅,然以不善讖故不能任。 九年,使監征南、積弩營於津鄉,[一]會征南將軍岑彭為刺客所殺,興領其營,遂 與大司馬吳漢俱擊公孫述。述死,詔興留屯成都。頃之,侍御史舉奏興奉使私買奴婢, 坐左轉蓮勺令。[二]是時喪亂之餘,郡縣殘荒,興方欲築城郭,修禮教以化之,會以事 免。   注[一]征南將軍岑彭、積弩將軍傅俊屯津鄉,以拒公孫述。津鄉在今荊州也。 注[二]蓮勺,縣,屬左馮翊,故城在今同州下邽縣東北。蓮音輦,勺音酌。 興好古學,尤明左氏、周官,長於歷數,自杜林、桓譚、□宏之屬,莫不斟酌焉。 [一]世言左氏者多祖於興,而賈逵自傳其父業,故有鄭、賈之學。興去蓮勺,後遂不復 仕,客授閿鄉,[二]三公連辟不肯應,卒於家。子觿。   注[一]斟酌謂取其意指也。 注[二]閿音聞,古字也,建安中改作「聞」。 觿字仲師。年十二,從父受左氏春秋,精力於學,明三統歷,作春秋難記條例,兼 通易、詩,知名於世。建武中,皇太子及山陽王荊,因虎賁中郎將梁松以縑帛聘請觿, 欲為通義,引籍出入殿中。觿謂松曰:「太子儲君,無外交之義,漢有舊防,蕃王不宜 私通賓客。」遂辭不受。松復風觿以「長者意,不可逆」。觿曰:「犯禁觸罪,不如守 正而死。」太子及荊聞而奇之,亦不強也。及梁氏事敗,[一]賓客多坐之,唯觿不染於 辭。   注[一]梁松坐懸飛書誹謗下獄死,事見梁統傳也。 永平初,辟司空府,以明經給事中,再遷越騎司馬,[一]復留給事中。是時北匈奴 遣使求和親。八年,顯宗遣觿持節使匈奴。觿至北庭,虜欲令拜,觿不為屈。單于大怒, 圍守閉之,不與水火,欲脅服觿。觿拔刀自誓,單于恐而止,乃更發使隨觿還京師。朝 議復欲遣使報之,觿上疏諫曰:「臣伏聞北單于所以要致漢使者,欲以離南單于之觿, 堅三十六國之心也。[二]又當揚漢和親,誇示鄰敵,令西城欲歸化者侷促狐疑,懷土之 人絕望中國耳。漢使既到,便偃蹇自信。[三]若復遣之,虜必自謂得謀,其腢臣駁議者 不敢復言。[四]如是,南庭動搖,烏桓有離心矣。南單于久居漢地,具知形埶,萬分離 析,旋為邊害。今幸有度遼之觿揚威北垂,雖勿報荅,不敢為患。」[五]帝不從,復遣 觿。觿因上言:「臣前奉使不為匈奴拜,單于恚恨,故遣兵圍臣。今復銜命,必見陵折。 臣誠不忍持大漢節對氈裘獨拜。如令匈奴遂能服臣,將有損大漢之強。」帝不聽, 觿不得已,既行,在路連上書固爭之。詔切責觿,追還系廷尉,會赦歸家。   注[一]漢官儀曰「越騎司馬一人,秩千石」也。 注[二]武帝開通西域,本三十六國。 注[三]信音申。 注[四]駁議謂勸單于歸漢。 注[五]明帝八年,初置度遼將軍,屯五原曼□。 其後帝見匈奴來者,問觿與單于爭禮之狀,皆言匈奴中傳觿意氣壯勇,雖蘇武不過。 乃復召觿為軍司馬,使與虎賁中郎將馬廖擊車師。至敦煌,拜為中郎將,使護西域。會 匈奴脅車師,圍戊己校尉,觿發兵救之。遷武威太守,謹修邊備,虜不敢犯。遷左馮翊, 政有名多。 建初六年,代鄧彪為大司農。是時肅宗議復鹽鐵官,觿諫以為不可。[一]詔數切責, 至被奏劾,觿執之不移。帝不從。在位以清正稱。其後受詔作春秋刪十九篇。八年,卒 官。   注[一]武帝時國用不足,乃賣鹽鐵,置官以主之。昭帝罷之,今議欲復之。 子安世,亦傳家業,為長樂、未央廄令。[一]延光中,安帝廢太子為濟陰王,安世 與太常桓焉、太僕來歷等共正議諫爭。及順帝立,安世已卒,追賜錢帛,除子亮為郎。 觿曾孫公業,自有傳。   注[一]續漢志曰:「廄令一人,秩六百石。」 范升字辯卿。代郡人也。少孤,依外家居。九歲通論語、孝經,及長,習梁丘易、 老子,教授後生。[一]   注[一]宣帝時梁丘賀之易也。 王莽大司空王邑辟升為議曹史。時莽頻發兵役,徵賦繁興,升乃奏記邑曰:「升聞 子以人不閒於其父母為孝,臣以下不非其君上為忠。[一]今觿人咸稱朝聖,皆曰公明。 蓋明者無不見,聖者無不聞。今天下之事,昭昭於日月,震震於雷霆,而朝雲不見,公 雲不聞,則元元焉所呼天?公以為是而不言,則過小矣; 知而從令,則過大矣。二者於公無可以免,宜乎天下歸怨於公矣。朝以遠者不服為 至念,升以近者不悅為重憂。今動與時戾,事與道反,馳騖覆車之轍,探湯敗事之後, [二]後出益可怪,晚發愈可懼耳。 方春歲首,而動發遠役,藜藿不充,田荒不耕,谷價騰躍,斛至數千,吏人陷於湯 火之中,非國家之人也。如此,則胡、貊守關,青、徐之寇在於帷帳矣。[三]   升有一言,可以解天下倒縣,免元元之急,不可書傳,願蒙引見,極陳所懷。」 邑雖然其言,而竟不用。升稱病乞身,邑不聽,令乘傳使上黨。升遂與漢兵會,因 留不還。   注[一]論語孔子曰:「孝哉閔子騫,人不閒於其父母兄弟之言。」閒,非也。言子 騫之孝,化其父母兄弟,言人無非之者。忠臣事君,有過即諫。在下無有非君者,是忠 臣也。 注[二]賈誼曰:「前車覆,後車誡。」論語曰:「見不善如探湯。」 注[三]王莽時,青徐二部為寇,號「青徐賊」。 建武二年,光武征詣懷宮,拜議郎,遷博士,上疏讓曰:「臣與博士梁恭、山陽太 守呂羌俱修梁丘易。二臣年並耆艾,經學深明,而臣不以時退,與恭並立,深知羌學, 又不能達,[一]籩負二老,無顏於世。誦而不行,知而不言,不可開口以為人師,願推 博士以避恭、羌。」帝不許,然由是重之,數詔引見,每有大議,輒見訪問。   注[一]達,進也。 時尚書令韓歆上疏,欲為費氏易、左氏春秋立博士,[一]詔下其議。四年正月,朝 公卿、大夫、博士,見於雲台。帝曰:「范博士可前平說。」升起對曰:「左氏不祖孔 子,而出於丘明,師徒相傳,又無其人,且非先帝所存,無因得立。」 遂與韓歆及太中大夫許淑等互相辯難,日中乃罷。升退而奏曰:「臣聞主不稽古, 無以承天;臣不述舊,無以奉君。陛下愍學微缺,勞心經蓺,情存博聞,故異端競進。 近有司請置京氏易博士,腢下執事,莫能據正。京氏既立,費氏怨望,左氏春秋復以比 類,亦希置立。京、費已行,次復高氏,[二]春秋之家,又有騶、夾。[三]如令左氏、 費氏得置博士,高氏、騶、夾,五經奇異,並復求立,各有所執,乖戾分爭,從之則失 道,不從則失人,將恐陛下必有猒倦之聽。孔子曰:『博學約之,弗叛矣夫。』[四]夫 學而不約,必叛道也。顏淵曰:『博我以文,約我以禮。』孔子可謂知教,顏淵可謂善 學矣。老子曰:『學道日損。』損猶約也。又曰:『絕學無憂。』絕末學也。今費、左 二學,無有本師,而多反異,先帝前世,有疑於此,故京氏雖立,輒復見廢。疑道不可 由,疑事不可行。 詩書之作,其來已久。孔子尚周流遊觀,至於知命,自□反魯,乃正雅、頌。[五]   今陛下草創天下,紀綱未定,雖設學官,無有弟子,詩書不講,禮樂不修,奏立左、 費,非政急務。孔子日:『攻乎異端,斯害也已。』[六]傳曰:『聞疑傳疑,聞信傳信, 而堯舜之道存。』[七]願陛下疑先帝之所疑,信先帝之所信,以示反本,明不專己。天 下之事所以異者,以不一本也。易曰:『天下之動,貞夫一也。』[八]又曰:『正其本, 萬事理。』[九]五經之本自孔子始,謹奏左氏之失凡十四事。」時難者以太史公多引左 氏,升又上太史公違戾五經,謬孔子言,及左氏春秋不可錄三十一事。詔以下博士。   注[一]費直字長翁,善易,長於卦筮,見前書。 注[二]沛人高相善易,與費直同時,見前書。 注[三]前書曰,騶氏無師,夾氏未有其書也。 注[四]論語孔子之言。弗叛言不違道也。 注[五]孔子以魯哀公十一年自□還魯。是時道衰樂廢,孔子來還,乃正之,故雅、 頌各得其所。見史記。 注[六]攻猶習也。異端謂奇技也。 注[七]谷梁傳曰:「信以傳信,疑以傳疑。」公羊傳曰:「君子曷為春秋?樂堯舜 之道也。」 注[八]易下系之文也。 注[九]今易無此文也。 後升為出妻所告,坐系,得出,還鄉里。永平中,為聊城令,坐事免,卒於家。 陳元字長孫,蒼梧廣信人也。[一]父欽,習左氏春秋,事黎陽賈護,與劉歆同時而 別自名家。[二]王莽從欽受左氏學,以欽為猒難將軍。[三]元少傳父業,為之訓詁,銳 精覃思,至不與鄉里通。以父任為郎。   注[一]廣信故城在今梧州蒼梧縣。 注[二]元父欽,字子佚。以左氏授王莽,自名陳氏春秋,故曰別也。賈護字季君。 並見前書也。 注[三]猒,一葉反。 建武初,元與桓譚、杜林、鄭興俱為學者所宗。時議欲立左氏傳博士,范升奏以為 左氏淺末,不宜立。元聞之,乃詣闕上疏曰: 陛下撥亂反正,文武並用,[一]深愍經蓺謬雜,真偽錯亂,每臨朝日,輒延腢臣講 論聖道。知丘明至賢,親受孔子,而公羊、谷梁傳聞於後世,故詔立左氏,博詢可否, 示不專己,盡之腢下也。今論者沉溺所習,翫守舊聞,固執虛言傳受之辭,以非親見實 事之道。左氏孤學少與,[二]遂為異家之所覆冒。夫至音不合觿聽,故伯牙絕弦;[三] 至寶不同觿好,故卞和泣血。[四]仲尼聖德,而不容於世,[五]況於竹帛余文,其為雷 同者所排,固其宜也。非陛下至明,孰能察之!   注[一]撥,理也。語見公羊傳。 注[二]與猶黨也。 注[三]伯牙善鼓琴,鐘子期善聽,相與為友。子期死,伯牙破琴絕弦,不復鼓琴, 以時人莫之能聽也。見呂覽。 注[四]卞和得寶玉,獻楚武王,王示玉人,曰「石也」,刖其右足。武王歿後,復 獻之文王,復曰「石也」,刖其左足。至成王時,卞和抱其璞於郊,泣盡以血繼之,王 乃使玉尹攻之,果得寶玉。事見韓子也。 注[五]仲尼去魯,斥齊,逐乎宋、□,困於陳、蔡之閒。見史記。 臣元竊見博士范升等所議奏左氏春秋不可立,及太史公違戾凡四十五事。案升為所 言,前後相違,皆斷□小文,媟黷微辭,以年數小差,掇為巨謬,[一]遺脫纖微,指為 大尤,抉瑕擿釁,[二]掩其弘美,所謂「小辯破言,小言破道」者也。[三]升等又曰: 「先帝不以左氏為經,故不置博士,後主所宜因襲。」臣愚以為若先帝所行而後主必行 者,則盤庚不當遷於殷,周公不當營洛邑,[四]   陛下不當都山東也。往者,孝武皇帝好公羊,□太子好谷梁,有詔詔太子受公羊, 不得受谷梁。孝宣皇帝在人閒時,聞□太子好谷梁,於是獨學之。及即位,為石渠論而 谷梁氏興,[五]至今與公羊並存。此先帝后帝各有所立,不必其相因也。孔子曰,純, 儉,吾從觿;至於拜下,則違之。[六]夫明者獨見,不惑於朱紫,聽者獨聞,不謬於清 濁,故離朱不為巧眩移目,[七]師曠不為新聲易耳。[八]方今干戈少弭,戎事略戰,留 思聖蓺,眷顧儒雅,采孔子拜下之義,卒淵聖獨見之旨,分明白黑,建立左氏,解釋先 聖之積結,洮汰學者之累惑,[九]   使基業垂於萬世,後進無復狐疑,則天下幸甚。   注[一]媟,狎也;黷,垢濁也。掇,拾也,音丁括反。 注[二]抉音於決反。 注[三]大戴記小辯篇孔子曰:「小辯破言,小言破義,小義破道。」 注[四]盤庚都耿,自耿遷於殷。文王都酆,武王都鎬,周公輔成王營洛邑。 注[五]石渠閣以藏秘書,在未央殿北。宣帝甘露三年,詔諸儒韋玄成、梁丘賀等講 論五經於石渠也。 注[六]論語孔子曰:「麻冕,禮也。今也純,儉,吾從觿。拜下,禮也。今拜乎上, 泰也。雖違觿,吾從下。」何晏注云:「麻冕,緇布冠也,古績麻三十升以為之。純, 絲也。絲易成,故從儉。臣之與君行禮者,下拜然後升。時臣驕泰,故於上拜。今從下, 禮之恭也。」 注[七]離朱,黃帝時明目者也,一號離婁。慎子曰:「離朱之明,察毫末於百步之 外。」 注[八]桓譚新論曰:「晉師曠善知音,□靈公將之晉,宿於濮水之上,夜聞新聲, 召師涓告之曰:『為我聽寫之。』曰:『臣得之矣。』遂之晉。晉平公饗之,酒酣,靈 公曰:『有新聲,願奏之。』乃令師涓鼓琴。未終,師曠止之曰:『此亡國之聲也。』」 注[九]洮汰猶洗濯也。 臣元愚鄙,嘗傳師言。如得以褐衣召見,俯伏庭下,[一]誦孔氏之正道,理丘明之 宿冤;若辭不合經,事不稽古,退就重誅,雖死之日,生之年也。   注[一]褐,織毛為布,貧者之服也。 書奏,下其議,范升復與元相辯難,凡十餘上。帝卒立左氏學,太常選博士四人, 元為第一。帝以元新忿爭,乃用其次司隸從事李封,於是諸儒以左氏之立,論議讙嘩, 自公卿以下,數廷爭之。會封病卒,左氏復廢。 元以才高著名,辟司空李通府。時大司農江馮上言,宜令司隸校尉督察三公。 事下三府。元上疏曰:「臣聞師臣者帝,賓臣者霸。[一]故武王以太公為師,齊桓 以夷吾為仲父。孔子曰:『百官總己聽於頤宰。』[二]近則高帝優相國之禮,[三]太宗 假宰輔之權。[四]及亡新王莽,遭漢中衰,專操國柄,以偷天下,[五]   況己自喻,不信腢臣。奪公輔之任,損宰相之威,以刺舉為明,徼訐為直。至乃陪 僕告其君長,子弟變其父兄,[六]罔密法峻,大臣無所措手足。然不能禁董忠之謀,身 為世戮。[七]故人君患在自驕,不患驕臣;失在自任,不在任人。 是以文王有日□之勞,周公執吐握之恭,[八]不聞其崇刺舉,務督察也。方今四方 尚擾,天下未一,百姓觀聽,鹹張耳目。陛下宜修文武之聖典,襲祖宗之遺德,勞心下 士,屈節待賢,誠不宜使有司察公輔之名。」帝從之,宣下其議。 [九]   注[一]言以臣為師,以臣為賓也。 注[二]論語文也。 注[三]蕭何為相國,高帝賜□履上殿,入朝不趨。 注[四]太宗,孝文也。申屠嘉為丞相,坐府召太中大夫鄧通,欲誅之。孝文使持節 召通,令人謝嘉,故曰:「假權」也。 注[五]偷,竊也。 注[六]王莽時開吏告其將,奴婢告其主。 注[七]董忠為王莽大司馬,共劉歆等謀誅莽,事發覺死也。 注[八]尚書曰:「文王自朝至於日中□,不遑暇食。」史記曰,伯禽封魯,周公戒 之曰:「我文王之子,武王之弟,成王之叔父,亦不賤矣。我一沐三握發,一飯三吐哺, 以待士,猶恐失天下之賢人,汝無以國驕人也。」 注[九]司察猶督察也。 李通罷,元後復辟司徒歐陽歙府,數陳當世便事、郊廟之禮,帝不能用。以病去, 年老,卒於家。子堅卿,有文章。 賈逵字景伯,扶風平陵人也。九世祖誼,文帝時為梁王太傅。[一]曾祖父光,為常 山太守,宣帝時以吏二千石自洛陽徙焉。父徽,從劉歆受左氏春秋,兼習國語、周官, 又受古文尚書於塗惲,[二]學毛詩於謝曼卿,作左氏條例二十一篇。   注[一]為文帝子梁王揖之傅也。 注[二]風俗通曰:「塗姓,塗山氏之後。」惲字子真,受尚書於胡常,見前書。 逵悉傳父業,弱冠能誦左氏傳及五經本文,以大夏侯尚書教授,雖為古學,兼通五 家谷梁之說。[一]自為兒童,常在太學,不通人閒事。身長八尺二寸,諸儒為之語曰: 「問事不休賈長頭。」性愷悌,多智思,俶儻有大節。[二]尤明左氏傳、國語,為之解 詁五十一篇,[三]永平中,上疏獻之。顯宗重其書,寫藏秘豫。   注[一]五家謂尹更始、劉向、周慶、丁姓、王彥等,皆為谷梁,見前書也。 注[二]愷,樂也。悌,易也。言有和樂簡易之德也。俶儻,卓異也。 注[三]左氏三十篇,國語二十一篇也。 時有神雀集宮殿官府,冠羽有五采色,帝異之,以問臨邑侯劉復,[一]復不能對, 薦逵博物多識,帝乃召見逵,問之。對曰:「昔武王終父之業,鸑鷟在岐,[二]宣帝威 懷戎狄,神雀仍集,此胡降之征也。」[三]帝□蘭台給筆札,使作神雀頌,拜為郎,與 班固並校秘書,應對左右。   注[一]臨邑,東郡縣也。復,齊武王伯升孫,北海王興子。 注[二]鸑鷟,鳳之別名也。周大夫內史過對周惠王曰:「周之興也,鸑鷟鳴於岐 山。」事見國語也。 注[三]仍,頻也。宣帝時神雀再見,改為年號,後匈奴降服,呼韓入朝也。 肅宗立,降意儒術,特好古文尚書、左氏傳。建初元年,詔逵入講北宮白虎觀、南 宮雲台。帝善逵說,使發出左氏傳大義長於二傳者。逵於是具條奏之曰: 臣謹擿出左氏三十事尤著明者,斯皆君臣之正義,父子之紀綱。其餘同公羊者什有 七八,或文簡小異,無害大體。至如祭仲、紀季、伍子胥、叔術之屬,左氏義深於君父, 父羊多任於權變,[一]其相殊絕,固以甚遠,而冤抑積久,莫肯分明。   注[一]左傳,宋人執鄭祭仲,曰:「不立突,將死。」祭仲許之,遂出昭公而立厲 公。杜預注云:「祭仲之如宋,非會非聘,見誘被拘。廢長立少,故事名罪之。」 公羊傳曰:「祭仲者何?鄭之相也。何以不名?賢也。何賢乎祭仲?以為知權也。 其知權柰何?宋人執之,謂之曰:『為我出忽而立突。』祭仲不從其言,則君必死, 國必亡;從其言,則君可以生易死,國可以存易亡。」古之有權者,祭仲之權是也。左 傳,紀季以酅入於齊,紀侯大去其國。賈逵以為紀季不能兄弟同心以存國,乃背兄歸讎, 書以譏之。公羊傳曰:「紀季者何?紀侯之弟也。何以不名?賢也。何賢乎?服罪也。 其服罪柰何?請後五廟以存姑姊妹。」左傳,楚平王將殺伍奢,召伍奢子伍尚、伍員曰: 「來,吾免而父。」尚謂員曰:「聞免父之命,不可以莫之奔,親戚為戮,不可以莫之 報。父不可□,名不可廢。」 子胥奔吳,遂以吳師入郢,卒復父讎。公羊傳曰:「父受誅,子復讎,推刃之道 也。」公羊不許子胥復讎,是不深父也。左傳曰:「冬,邾黑肱以濫來奔。賤而書名, 重地故也。君子曰:『名之不可不慎。』以地叛,雖賤必書。地以名其人,終為不義, 不可滅已。是以君子動則思禮,行則思義。」公羊傳曰:「冬,黑弓以濫來奔,文何以 無邾婁?通濫也。曷*(謂)**[為]*通濫?賢者子孫宜有地。 賢者孰謂?謂叔術也。何賢乎叔術?讓國也。」 臣以永平中上言左氏與圖讖合者,先帝不遺芻蕘,省納臣言,寫其傳詁,藏之秘書。 建平中,[一]侍中劉歆欲立左氏,不先暴論大義,而輕移太常,恃其義長,詆挫諸儒, 諸儒內懷不服,相與排之。[二]孝哀皇帝重逆觿心,故出歆為河內太守。從是攻擊左氏, 遂為重讎。至光武皇帝,奮獨見之明,興立左氏、谷梁,會二家先師不曉圖讖,故令中 道而廢。凡所以存先王之道者,要在安上理民也。今左氏崇君父,卑臣子,強幹弱枝, 勸善戒惡,至明至切,至直至順。 [三]且三代異物,損益隨時,故先帝博觀異家,各有所採。易有施、孟,復立梁丘, [四]尚書歐陽,復有大小夏侯,[五]今三傳之異亦猶是也。又五經家皆無以證圖讖明劉 氏為堯後者,而左氏獨有明文。[六]五經家皆言顓頊代黃帝,而堯不得為火德。[七]左 氏以為少昊代黃帝,即圖讖所謂帝宣也。[八]如令堯不得為火,則漢不得為赤。其所發 明,補益實多。   注[一]建平,哀帝年也。 注[二]排,擯□也。劉歆欲建立左氏,哀帝令歆與諸儒講論其義,諸博士不肯置對, 歆乃移書太常以責之,故被排擯。事見前書。 注[三]左傳曰:「翼戴天子,加之以恭。」又曰:「君命,天也,天可讎乎?委質 策名,貳乃辟也。父教子貳,何以事君?」又曰:「□父之命,惡用子矣,以有無父之 國則可。」是崇君父,卑臣子也。左氏王人雖微,序在諸侯之上。又曰: 「五大不在邊,五細不在庭,末大必折,尾大不掉。」是強幹弱枝也。又曰:「盡 而不污,懲惡而勸善,非聖人誰能修之?」史記曰,孔子曰:「我欲載之空言,不如見 之行事深切著明也。」 注[四]施讎、孟喜、梁丘賀也。 注[五]歐陽和伯、大夏侯勝、小夏侯建也。並見前書。 注[六]春秋晉大夫蔡墨曰:「陶唐氏既衰,其後有劉累,學擾龍,事孔甲,范氏其 後也。」范會自秦還晉,其處者為劉氏。明漢承堯後也。 注[七]史記曰「黃帝崩,其孫昌意之子立,是為帝顓頊」。當時五經家同為此說。 若以顓頊代黃帝以土德王,即顓頊當為金德,高辛為水德,堯為木德。漢承堯後, 自然不得為火德也。 注[八]左氏傳曰:「黃帝氏以雲紀,少昊氏以鳥紀。」是以少昊代黃帝也。河圖曰: 「大星如虹,下流華渚,女節意感,生白帝朱宣。」宋均注曰:「朱宣,少昊氏也。」 陛下通天然之明,建大聖之本,改元正歷,垂萬世則,[一]是以麟鳳百數,嘉瑞雜 沓。[二]猶朝夕恪勤,游情六蓺,研機綜微,靡不審核。[三]若復留意廢學,以廣聖見, 庶幾無所遺失矣。[四]   注[一]改元謂改建初九年為元和元年,正歷謂元和二年始用四分歷也。 注[二]雜沓言多也。章帝時,鳳皇見百三十九,騏麟五十二,白虎二十九,黃龍三 十四,神雀、白燕等史官不可勝紀。見東觀記。 注[三]核,實也。 注[四]廢學謂左氏傳也。 書奏,帝嘉之,賜布五百匹,衣一襲,令逵自選公羊嚴、顏諸生高才者二十人,教 以左氏,[一]與簡紙經傳各一通。[二]   注[一]公羊高作春秋傳,號曰公羊春秋。嚴彭祖、顏安樂俱受公羊春秋,故公羊有 嚴、顏之學。見前書也。 注[二]竹簡及紙也。 逵母常有疾,帝欲加賜,以校書例多,特以錢二十萬,使穎陽侯馬防與之。謂防曰: 「賈逵母病,此子無人事於外,[一]屢空則從孤竹之子於首陽山矣。」[二]   注[一]無人事謂不廣交通也。 注[二]屢,數也。空,乏也。史記曰,伯夷、叔齊,孤竹君之子也,隱於首陽山, 卒餓死也。 逵數為帝言古文尚書與經傳爾雅詁訓相應,詔令撰歐陽、大小夏侯尚書古文同異。 逵集為三卷,帝善之。復令撰齊、魯、韓詩與毛氏異同。並作周官解故。[一]   遷逵為□士令。[二]八年,乃詔諸儒各選高才生,受左氏、谷梁春秋、古文尚書、 毛詩,由是四經遂行於世。皆拜逵所選弟子及門生為千乘王國郎,[三]朝夕受業黃門署, 學者皆欣欣羨慕焉。   注[一]轅固,齊人也,為齊詩;申公,魯人也,為魯詩;韓嬰為韓詩;毛萇為毛詩。 故謂事之指意也。 注[二]北宮□士令一人,掌南、北宮,秩比六百石,見續漢志也。 注[三]千乘王伉,章帝子也。 和帝即位,永元三年,以逵為左中郎將。八年,復為侍中,領騎都尉。內備帷幄, 兼領秘書近署,甚見信用。 逵薦東萊司馬均、陳國汝郁,帝即征之,並蒙優禮。均字少賓,安貧好學,隱居教 授,不應辟命。信誠行乎州裡,鄉人有所計爭,輒令祝少賓,[一]不直者終無敢言。位 至侍中,以老病乞身,帝賜以大夫祿,歸鄉里。郁字叔異,性仁孝,[二]及親歿,遂隱 處山澤。後累遷為魯相,以德教化,百姓稱之,流人歸者八九千戶。   注[一]祝,詛也。東觀記曰:「爭曲直者,輒言『敢祝少賓乎』?心不直者,終不 敢祝也。」 注[二]東觀記曰:「郁年五歲,母病不能食,郁常抱持啼泣,亦不食。母憐之,強 為飯。宗親共異之,因字曰『異』也。」 逵所著經傳義詁及論難百餘萬言,又作詩、頌、誄、書、連珠、酒令凡九篇,學者 宗之,後世稱為通儒。[一]然不修小節,當世以此頗譏焉,故不至大官。 永元十三年卒,時年七十二。朝廷愍惜,除兩子為太子舍人。   注[一]應劭風俗通義曰:「授先王之制,立當時之事,綱紀國體,原本要化,此通 儒也。」 論曰:鄭、賈之學,行乎數百年中,遂為諸儒宗,亦徒有以焉爾。[一]桓譚以不善 讖流亡,鄭興以遜辭僅免,賈逵能附會文致,最差貴顯。[二]世主以此論學,悲矣哉! [三]   注[一]言賈、鄭雖為儒宗,而不為帝所重,故曰「亦徒有以焉爾」。 注[二]賈逵附會文致,謂引左氏明漢為堯後也。 注[三]言時主不重經而重讖也。 張霸字伯饒,蜀郡成都人也。年數歲而知孝讓,雖出入飲食,自然合禮,鄉人號為 「張曾子。」七歲通春秋,復欲進余經,父母曰「汝小未能也」,霸曰「我饒為之」, 故字曰「饒」焉。   注[一]饒猶益也。 後就長水校尉樊*(儵)**[鯈]*受嚴氏公羊春秋,遂博覽五經。諸生孫林、劉固、段 著等慕之,各市宅其傍,以就學焉。 舉孝廉光祿主事,稍遷,[一]永元中為會稽太守,表用郡人處士顧奉、公孫松等。 奉後為穎川太守,松為司隸校尉,並有名稱。其餘有業行者,皆見擢用。 郡中爭厲志節,習經者以千數,道路但聞誦聲。   注[一]光祿勳之主事也,見漢官。 初,霸以樊*(儵)**[鯈]*刪嚴氏春秋猶多繁辭,乃減定為二十萬言,更名張氏學。 霸始到越,賊未解,郡界不寧,乃移書開購,明用信賞,賊遂束手歸附,不煩士卒 之力。童謠曰:「□我戟,捐我矛,盜賊盡,吏皆休。」視事三年,謂掾史曰:「太守 起自孤生,致位郡守。蓋日中則移,月滿則虧。[一]老氏有言:『知足不辱。』」遂上 病。   注[一]史記蔡澤之辭也。易豐卦曰「日中則□,月盈則食」也。 後征,四遷為侍中。時皇后兄虎賁中郎將鄧騭,當朝貴盛,聞霸名行,欲與為交, 霸逡巡不荅,觿人笑其不識時務。後當為五更,會疾卒,年七十。遺□諸子曰:「昔延 州使齊,子死嬴、博,因坎路側,遂以葬焉。[一]今蜀道阻遠,不宜歸塋,可止此葬, 足藏發齒而已。務遵速朽,副我本心。人生一世,但當畏敬於人,若不善加己,直為受 之。」諸子承命,葬於河南梁縣,因遂家焉。將作大匠翟酺等與諸儒門人追錄本行,謚 曰憲文。中子楷。   注[一]嬴、博,二縣名,屬泰山郡。禮記曰:「延陵季子適齊,其長子死於嬴、博 之閒,因葬焉。」 楷字公超,通嚴氏春秋、古文尚書,門徒常百人。賓客慕之,自父黨夙儒,偕造門 焉。車馬填街,徒從無所止,黃門及貴戚之家,皆起捨巷次,以候過客往來之利。楷疾 其如此,輒徙避之。家貧無以為業,常乘驢車至縣賣藥,足給食者,輒還鄉里。司隸舉 茂才,除長陵令,不至官。隱居弘農山中,學者隨之,所居成市,後華陰山南遂有公超 市。五府連辟,舉賢良方正,不就。[一]   注[一]五府,太傅、太尉、司徒、司空、大將軍也。 漢安元年,順帝特下詔告河南尹曰:「故長陵令張楷行慕原憲,操擬夷、齊,[一]   輕貴樂賤,竄跡幽藪,高志確然,獨拔腢俗。前比征命,盤桓未至,將主者翫習於 常,優賢不足,使其難進歟?郡時以禮發遣。」楷復告疾不到。   注[一]原憲,魯人,字子思,孔子弟子。清約守節,貧而樂道。 性好道術,能作五里霧。時關西人裴優亦能為三里霧,自以不如楷,從學之,楷避 不肯見。桓帝即位,優遂行霧作賊,事覺被考,引楷言從學術,楷坐系廷尉詔獄,積二 年,恆諷誦經籍,作尚書注。後以事無驗,見原還家。建和三年,下詔安車備禮聘之, 辭以篤疾不行。年七十,終於家。子陵。 陵字處沖,官至尚書。元嘉中,歲首朝賀,大將軍梁冀帶□入省,陵呵叱令出,□ 羽林、虎賁奪冀□。冀跪謝,陵不應,即劾奏冀,請廷尉論罪,有詔以一歲俸贖,而百 僚肅然。 初,冀弟不疑為河南尹,舉陵孝廉。不疑疾陵之奏冀,因謂曰:「昔舉君,適所以 自罰也。」陵對曰:「明府不以陵不肖,誤見擢序,今申公憲,以報私恩。」 不疑有愧色。陵弟玄。 玄字處虛,沉深有才略,以時亂不仕。司空張溫數以禮辟,不能致。中平二年,溫 以車騎將軍出征涼州賊邊章等,將行,玄自田廬被褐帶索,要說溫曰:「天下寇賊雲起, 豈不以黃門常侍無道故乎?聞中貴人公卿已下當出祖道於平樂觀,明公總天下威重,握 六師之要,若於中坐酒酣,鳴金鼓,整行陣,召軍正執有罪者誅之,引兵還屯都亭,以 次翦除中官,解天下之倒縣,報海內之怨毒,然後顯用隱逸忠正之士,則邊章之徒宛轉 股掌之上矣。」溫聞大震,不能對,良久謂玄曰:「處虛,非不悅子之言,顧吾不能行, 如何!」玄乃歎曰:「事行則為福,不行則為賊。今與公長辭矣。」即仰藥欲飲之。溫 前執其手曰:「子忠於我,我不能用,是吾罪也,子何為當然!且出口入耳之言,誰今 知之!」[一]   玄遂去,隱居魯陽山中。[二]及董卓秉政,聞之,辟以為掾,舉侍御史,不就。 卓臨之以兵,不得已強起,至輪氏,道病終。[三]   注[一]左傳曰:「言出於余口,入於爾耳。」 注[二]山在今汝州南。 注[三]輪氏,縣,屬穎川郡,故城在今洛州洛陽縣城西南。 贊曰:中世儒門,賈、鄭名學。觿馳一介,爭禮氈幄。[一]升、元守經,義偏情較, 霸貴知止,辭交戚裡。公超善術,所捨成市。   注[一]一介,單使也。左傳曰:「君亦不使一介行李告於寡君。」氈幄謂匈奴也。 校勘記   一二一七頁四行使撰條例章句傳詁汲本、殿本「傳詁」作「訓詁」。今按:注專釋 「詁」字,引說文「詁,訓古言也」,似正文不作「訓詁」。下賈逵傳云「寫其傳詁」, 亦當作「傳詁」之一證也。 一二一八頁一0行*[囂]*虛心禮請據刊誤及校補說補。 一二一八頁一0行囂鄉己自飾汲本、殿本「鄉」作「矜」。按:段注說文依漢石經 論語,改「矜」為「鄉」,雲□矛令聲,則以作「鄉」為是。然紹興本「鄉」「矜」互 見,前後亦不一致也。 一二一九頁八行諸侯不期而至者八百人按:汲本、殿本「至」作「會」。 一二二0頁四行促為辨裝汲本、殿本「辨」作「辦」。按:「辨」本作「□」,□ 刀□聲。段玉裁謂俗作「辨」,為辨別字,別作□力之「辦」,為干辦字,實則古□別、 干□無二義,亦無二音二形也。 一二二四頁二行建安中改作「聞」按:集解引沉欽韓說,謂閿字本作「闅」,建安 中改作「閿」,非改作「聞」也。 一二二四頁一三行侷促狐疑「侷促」原作「局足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。按:此鼎 韻謰語,通常皆作「侷促」也。 一二二七頁三行胡貊守關按:刊誤謂「關」當作「闕」。方喻迫近,不當雲關。 一二二九頁一行萬事理按:張森楷校勘記謂惠校本「事」作「物」,補注引劉向說 苑亦作「物」。 一二三三頁六行賓臣者霸按:集解引沉欽韓說,謂袁宏紀作「賓臣者王」。 一二三六頁二行使發出左氏傳大義長於二傳者汲本、殿本無「發」字。按:殿本考 證謂監本「出」字上有「發」字。 一二三六頁一五行曷*(謂)**[為]*通濫據汲本、殿本改,與今公羊傳合。 一二四0頁七行郁字叔異集解引沉欽韓說,謂文選四十六注引東觀記作「字幼異」。 按:今聚珍本東觀記亦作「字叔異」。 一二四一頁九行長水校尉樊*(儵)**[鯈]*據樊宏傳改。下同。 一二四二頁四行□我戟按:王先謙謂類聚十五引續漢書作「棄子戟」。 一二四二頁一一行中子楷按:「楷」原作「揩」,據汲本、殿本改正。下同。 一二四四頁一0行且出口入耳之言誰今知之王先謙謂「今」當為「令」之誤文,言 出於子口,入於我耳,我不言,誰令他人知之,語意自順。今按:今猶即也,則也,言 誰則知之,王說未諦。 一二四四頁一一行至輪氏按:「輪」續志同,前志作「綸」。 一二四五頁二行義偏情較按:殿本「較」作「駁」。 後漢書卷三十七 桓榮丁鴻列傳 第二十七   桓榮字春卿,沛郡龍亢人也。[一]少學長安,習歐陽尚書,事博士九江朱普。[二]   貧窶無資,[三]常客傭以自給,精力不倦,十五年不窺家園。至王莽篡位乃歸。 會朱普卒,榮奔喪九江,負土成墳,因留教授,徒觿數百人。莽敗,天下亂。 榮抱其經書與弟子逃匿山谷,雖常饑困而講論不輟,後復客授江淮閒。   注[一]續漢書曰:「榮本齊人,遷於龍亢,至榮六葉。」東觀記曰:「榮本齊桓公 後也。桓公作伯,支庶用其謚立族命氏焉。」 注[二]朱普字公文,受業於平當,為博士,徒觿尤盛。見前書。 注[三]字林曰:「窶,空也。」 建武十九年,年六十餘,始辟大司徒府。時顯宗始立為皇太子,選求明經,乃擢榮 弟子豫章何湯為虎賁中郎將,以尚書授太子。世祖從容問湯[一]本師為誰,湯對曰: 「事沛國桓榮。」帝即召榮,令說尚書,甚善之。[二]拜為議郎,賜錢十萬,入使授太 子。 每朝會,輒令榮於公卿前敷奏經書。帝稱善,曰:「得生幾晚!」會歐陽博士缺, 帝欲用榮。榮叩頭讓曰:「臣經術淺薄,不如同門生郎中彭閎、揚州從事戲弘。」 帝曰:「俞,往,女諧。」[三]因拜榮為博士,引閎、弘為議郎。   注[一]從音七容反。 注[二]謝承書曰:「何湯字仲弓,豫章南昌人也。榮門徒常四百餘人,湯為高第, 以才明知名。榮年四十無子,湯乃去榮妻為更娶,生三子,榮甚重之。後拜郎中,守開 陽門候。上微行夜還,湯閉門不納,更從中東門入。明旦,召詣太官賜食,諸門候皆奪 俸。建武十八年夏旱,公卿皆暴露請雨。洛陽令著車蓋出門,湯將□士鉤令車收案,有 詔免令官,拜湯虎賁中郎將。上澗歎曰:『赳赳武夫,公侯干城,何湯之謂也。』湯以 明經嘗授太子,推薦榮,榮拜五更,封關內侯。 榮常言曰:『此皆何仲弓之力也。』」注[三]續漢書曰:「閎字作明。」俞,然也。 然其所舉,□令往,言汝能和諧此官。謝承書曰:「戲弘字奉卿,吳郡人也。家代為冠 族。少有英才,與桓榮相善。 子徽,至司徒長史」也。 車駕幸大學,會諸博士論難於前,榮被服儒衣,溫恭有蘊籍,[一]辯明經義,每以 禮讓相猒,不以辭長勝人,儒者莫之及,[二]特加賞賜。又詔諸生雅吹擊磬,盡日乃罷。 [三]後榮入會庭中,詔賜奇果,受者皆懷之,榮獨舉手捧之以拜。帝笑指之曰:「此真 儒生也。」以是愈見敬厚,常令止宿太子宮。積五年,榮薦門下生九江胡憲侍講,乃聽 得出,旦一入而已。榮嘗寢病,太子朝夕遣中傅問病,賜以珍羞、帷帳、奴婢,謂曰: 「如有不諱,無憂家室也。」[四]後病癒,復入侍講。   注[一]蘊籍猶言寬博有餘也。蘊音於問反。 注[二]猒,服也。音一葉反。 注[三]吹管奏雅頌也。 注[四]不諱謂死也。死者人之常,故言不諱也。 二十八年,大會百官,詔問誰可傅太子者,腢臣承望上意,皆言太子舅執金吾原鹿 侯陰識可。[一]博士張佚正色曰:「今陛下立太子,為陰氏乎?為天下乎? 即為陰氏,則陰侯可;為天下,則固宜用天下之賢才。」帝稱善,曰:「欲置傅者, 以輔太子也。今博士不難正朕,況太子乎?」即拜佚為太子太傅,而以榮為少傅,賜以 輜車、乘馬。榮大會諸生,陳其車馬、印綬,曰:「今日所蒙,稽古之力也,可不勉 哉!」榮以太子經學成畢,上疏謝曰:「臣幸得侍帷幄,執經連年,而智學淺短,無以 補益萬分。今皇太子以聰叡之姿,通明經義,觀覽古今,儲君副主莫能專精博學若此者 也。斯誠國家福佑,天下幸甚。臣師道已盡,皆在太子,謹使掾臣汜再拜歸道。」[二] 太子報書曰:「莊以童蒙,學道九載,而典訓不明,無所曉識。夫五經廣大,聖言幽遠, 非天下之至精,豈能與於此! [三]況以不才,敢承誨命。昔之先師謝弟子者有矣,上則通達經旨,分明章句,[四] 下則去家慕鄉,求謝師門。[五]   今蒙下列,不敢有辭,願君慎疾加餐,重愛玉體。」[六]   注[一]言可任也。 注[二]續漢書曰:「三公東西曹掾四百石,余掾比二百石。」歸猶謝也。 注[三]此上二句,周易之系辭。與音預。 注[四]前書丁寬受學於田何,學成,何謝寬,寬東歸,何謂門人曰:「易東矣。」 是先師謝弟子。 注[五]韓詩外傳曰「孔子行,見戲魚哭。孔子曰:『子非有喪,何哭悲也?』戲魚 曰:『吾少而好學,周流諸侯,以沒吾親。樹欲靜而風不止,子欲養而親不待。 往而不可追者年也,去而不見者親也。』孔子曰:『弟子識之。』於是門人辭歸者 十有三」也。 注[六]史記曰:「伏聞太后玉體不安。」君子於玉比德,故以言也。 三十年,拜為太常。榮初遭倉卒,與族人桓元卿同饑□,而榮講誦不息。元卿嗤榮 曰:「但自苦氣力,何時復施用乎?」榮笑不應。及為太常,元卿歎曰:「我農家子, 豈意學之為利乃若是哉!」[一]   注[一]東觀漢記曰:「榮為太常,元卿來候榮,榮諸弟子謂曰:『平生笑盡氣力, 今何如?』元卿曰:『我安能知此哉!』」顯宗即位,尊以師禮,甚見親重,拜二子為 郎。榮年踰八十,自以衰老,數上書乞身,輒加賞賜。乘輿嘗幸太常府,令榮坐東面, 設幾杖,會百官驃騎將軍東平王蒼以下及榮門生數百人,天子親自執業,每言輒曰「大 師在是」。[一]既罷,悉以太官供具賜太常家。其恩禮若此。   注[一]東觀記曰「時執經生避位發難,上謙曰『大師在是』」也。 永平二年,三雍初成,拜榮為五更。[一]每大射養老禮畢,帝輒引榮及弟子升堂, 執經自為下說。[二]乃封榮為關內侯,食邑五千戶。[三]   注[一]三雍,宮也,謂明堂、靈台、辟雍。前書音義曰:「皆□天人雍和之氣為之, 故謂三雍。」五更,解見明紀。 注[二]下說謂下語而講說之也。 注[三]東觀記曰:「榮以尚書授朕十有餘年。詩云:『日就月將,示我顯德行。』 乃封之。」 榮每疾病,帝輒遣使者存問,太官、太醫相望於道。及篤,上疏謝恩,讓還爵土。 帝幸其家問起居,入街下車,擁經而前,撫榮垂涕,賜以默茵、帷帳、刀□、衣被,良 久乃去。自是諸侯將軍大夫問疾者,不敢復乘車到門,皆拜默下。 榮卒,帝親自變服,臨喪送葬,賜頤塋於首山之陽。[一]除兄子二人補四百石,都 講生八人補二百石,其餘門徒多至公卿。[二]子郁嗣。[三]   注[一]首陽山在今偃師縣西北也。 注[二]華嶠書曰:「榮弟子丁鴻學最高。」 注[三]華嶠書曰:「榮長子雍早卒,少子郁嗣。」 論曰:張佚訐切陰侯,以取高位,危言犯觿,義動明後,知其直有餘也。若夫一言 納賞,志士為之懷恥;[一]受爵不讓,風人所以興歌。[二]而佚廷議戚援,自居全德, [三]意者以廉不足乎?昔樂羊食子,有功見疑;西巴放麑,以罪作傅。[四]蓋推仁審偽, 本乎其情。君人者能以此察,則真邪幾於辨矣。[五]   注[一]秦兵圍趙,時魯仲連在趙,因說令退兵。平原君趙勝乃以千金為仲連壽,連 笑曰:「所貴於天下之士者,能排患解紛而無取也。即有取者,是商賈之事也,而連不 忍為也。」遂去,終身不復見。見史記也。 注[二]詩小雅角弓篇曰:「受爵不讓,至於己斯亡。」風人猶詩人也。 注[三]佚諫云「當用天下之賢才」,而乃自當其任,故曰「自居全德」。全德言無 玷缺也。莊子曰「是謂全德」也。 注[四]並解見吳漢傳。 注[五]幾,近也,音鉅依反。 郁字仲恩,少以父任為郎。敦厚篤學,傳父業,以尚書教授,門徒常數百人。 榮卒,郁當襲爵,上書讓于兄子泛,顯宗不許,不得已受封,悉以租入與之。 帝以郁先師子,有禮讓,甚見親厚,常居中論經書,問以政事,稍遷侍中。[一]   帝自製五家要說章句,令郁校定於宣明殿,[二]以侍中監虎賁中郎將。   注[一]東觀記曰「永平十四年為議郎,遷侍中」也。 注[二]華嶠書曰「帝自製五行章句」,此言「五家」,即謂五行之家也。宣明殿在 德陽殿後。東觀記曰:「上謂郁曰:『卿經及先師,致覆文雅。』其冬,上親於辟雍, 自講所制五行章句已,復令郁說一篇。上謂郁曰:『我為孔子,卿為子夏,起予者商 也。』又問郁曰:『子幾人能傳學?』郁曰:『臣子皆未能傳學,孤兄子一人學方起。』 上曰:『努力教之,有起者即白之。』」永平十五年,入授皇太子經,遷越騎校尉,詔 □太子、諸王各奉賀致禮。郁數進忠言,多見納錄。[一]肅宗即位,郁以母憂乞身,詔 聽以侍中行服。[二]建初二年,遷屯騎校尉。   注[一]東觀記曰:「皇太子賜郁鞍馬、刀□,郁乃上疏皇太子曰:『伏見太子體性 自然,包含今古,謙謙允恭,天下共見。郁父子受恩,無以明益,夙夜籩懼,誠思自竭。 愚以為太子上當合聖心,下當卓絕於觿,宜思遠慮,以光朝廷。』」注[二]華嶠書曰 「郁上書乞身,天子憂之,有詔公卿議。議者皆以郁身為名儒,學者之宗,可許之,於 是詔郁以侍中行服」也。 和帝即位,富於春秋,侍中竇憲自以外戚之重,欲令少主頗涉經學,上疏皇太后曰: 「禮記云:『天下之命,懸於天子;天子之善,成乎所習。習與智長,則切而不勤;化 與心成,則中道若性。昔成王幼小,越在襁褓,周公在前,史佚在後,太公在左,召公 在右。中立聽朝,四聖維之。是以慮無遺計,舉無過事。』[一]孝昭皇帝八歲即位,大 臣輔政,亦選名儒韋賢、蔡義、夏侯勝等入授於前,平成聖德。[二]近建初元年,張酺、 魏應、召訓亦講禁中。[三]臣伏惟皇帝陛下,躬天然之姿,宜漸教學,而獨對左右小臣, 未聞典義。昔五更桓榮,親為帝師,子郁,結髮敦尚,繼傳父業,故再以校尉入授先帝, 父子給事禁省,更歷四世,今白首好禮,經行篤備。又宗正劉方,宗室之表,善為詩經, 先帝所□。宜令郁、方並入教授,以崇本朝,光示大化。」 由是遷長樂少府,復入侍講。頃之,轉為侍中奉車都尉。永元四年,代丁鴻為太常。 明年,病卒。   注[一]自禮記以下,至此以上,皆大戴禮之文也。切而不勤,謂習與智長,則常自 切厲而不須勤□,若性猶自然也。襁絡也;保,小兒被也。「保」當作「褓」,古字通 也。史佚,成王時史官,名佚,賢者也。維,持也。遺,失也。 注[二]韋賢字長孺,魯國鄒人,治魯詩。蔡義,河內溫人也,為韓詩,給事中也。 夏侯勝,魯人也,字長公,治歐陽尚書。並見前書。 注[三]酺等並自有傳。 郁經授二帝,恩寵甚篤,賞賜前後數百千萬,顯於當世。門人楊震、朱寵,皆至三 公。[一]   注[一]鄧騭傳曰:「朱寵字仲威,京兆人也。篤行好學,從桓榮受尚書,位至太 尉。」 初,榮受朱普學章句四十萬言,浮辭繁長,多過其實。[一]及榮入授顯宗,減為二 十三萬言。郁復刪省定成十二萬言。由是有桓君大小太常章句。   注[一]長音直亮反。 子普嗣,傳爵至曾孫。郁中子焉,能世傳其家學。[一]孫鸞、曾孫彬,並知名。   注[一]華嶠書曰:「郁六子,普、延、焉、俊、酆、良。普嗣侯,傳國至曾孫,絕。 酆、良子孫皆博學有才能。」 焉字叔元,少以父任為郎。明經篤行,有名稱。永初元年,入授安帝,三遷為侍中 步兵校尉。永寧中,順帝立為皇太子,以焉為太子少傅,月餘,遷太傅,以母憂自乞, 聽以大夫行喪。踰年,詔使者賜牛酒,奪服,即拜光祿大夫,遷太常。時廢皇太子為濟 陰王,焉與太僕來歷、廷尉張□諫,不能得,事已具來歷傳。 順帝即位,拜太傅,與太尉朱寵並錄尚書事。焉復入授經禁中,因燕見,建言宜引 三公、尚書入省事,[一]帝從之。以焉前廷議守正,封陽平侯,固讓不受。 視事三年,坐辟召禁錮者為吏免。復拜光祿大夫。陽嘉二年,代來歷為大鴻臚,數 日,遷為太常。永和五年,代王龔為太尉。漢安元年,以日食免。明年,卒於家。   注[一]省猶視也。 弟子傳業者數百人,黃瓊、楊賜最為顯貴。焉孫典。[一]   注[一]華嶠書曰:「焉長子衡,早卒。中子順,順子典。」 典字公雅,復傳其家業,[一]以尚書教授穎川,門徒數百人。舉孝廉為郎。居無幾, 會國相王吉以罪被誅,[二]故人親戚莫敢至者。典獨□官收斂歸葬,服喪三年,負土成 墳,為立祠堂,盡禮而去。   注[一]華嶠書曰「典十二喪父母,事叔母如事親。立廉操,不取於人,門生故吏問 遺,一無所受」也。 注[二]沛相。 辟司徒袁隗府,舉高第,拜侍御史。是時宦官秉權,典執政無所迴避。常乘驄馬, 京師畏憚,為之語曰:「行行且止,避驄馬御史。」及黃巾賊起滎陽,典奉使督軍。賊 破,還,以啎宦官賞不行。在御史七年不調,[一]後出為郎。   注[一]華嶠書作「十年」。 靈帝崩,大將軍何進秉政,典與同謀議,三遷羽林中郎將。[一]獻帝即位,三公奏 典前與何進謀誅閹官,功雖不遂,忠義炳著。詔拜家一人為郎,賜錢二十萬。   注[一]華嶠書曰「遷平津都尉、鉤盾令、羽林中郎將」也。 從西入關,拜御史中丞,賜爵關內侯。車駕都許,遷光祿勳。建安六年,卒官。 鸞字始春,焉弟子也。[一]少立操行,褞袍糟食,不求盈餘。[二]以世濁,州郡多 非其人,恥不肯仕。   注[一]東觀記曰「鸞父良,龍舒侯相」也。 注[二]東觀記曰「鸞貞亮之性,著乎幼沖。學覽六經,莫不貫綜。推財孤寡,分賄 友朋。泰於待賢,狹於養己。常著大布褞袍,糲食醋餐」也。 年四十餘,時太守向苗有名多,乃舉鸞孝廉,遷為膠東令。始到官而苗卒,鸞即去 職奔喪,終三年然後歸,淮汝之閒高其義。後為巳吾、汲二縣令,[一]甚有名多。諸公 並薦,復征*(辟)*拜議郎。上陳五事:舉賢才,審授用,黜佞幸,省苑囿,息役賦。書 奏御,啎內豎,故不省。以病免。中平元年,年七十七,卒於家。子曄。   注[一]東觀記曰:「*[除]*陳留巳吾長,旬月閒遷河內汲令。」 曄字文林,一名嚴,[一]尤修志介。姑為司空楊賜夫人。初鸞卒,姑歸寧赴哀,將 至,止於傳捨,整飾從者而後入,曄心非之。及姑勞問,終無所言,號哭而已。賜遣吏 奉祠,因縣發取祠具,曄拒不受。後每至京師,未嘗捨宿楊氏。其貞忮若此。[二]賓客 從者,皆祗其志行,一餐不受於人。仕為郡功曹。後舉孝廉、有道、方正、茂才,三公 並辟,皆不應。   注[一]東觀記「嚴」作「礹」。 注[二]忮,堅也。 初平中,天下亂,避地會稽,遂浮海客交址,[一]越人化其節,至閭裡不爭訟。 為凶人所誣,遂死於合浦獄。   注[一]東觀記曰「礹到吳郡,揚州刺史劉繇振給谷食衣服所乏者,悉不受。後東適 會稽,住止山陰縣故魯相鐘離意捨,太守王朗餉給徹食、布帛、牛羊,一無所 *(當)**[留]*。臨去之際,屋中尺寸之物,悉疏付主人,纖微不漏。移居揚州從事屈豫 室中,中庭橘樹一株,遇實孰,乃以竹藩樹四面,風吹落兩實,以繩繫著樹枝。每當危 亡之急,其志彌固,賓客從者皆肅其行」也。 彬字彥林,焉之兄孫也。 父麟,字符鳳,早有才惠。[一]桓帝初,為議郎,入侍講禁中,以直道啎左右,出 為許令,[二]病免。會母終,麟不勝喪,未祥而卒,年四十一。所著碑、誄、贊、說、 書凡二十一篇。[三]   注[一]華嶠書曰「酆生麟」也。 注[二]許,縣名,今許州許昌縣也。 注[三]案摯虞文章志,麟文見在者十八篇,有碑九首,誄七首,七說一首,沛相郭 府君書一首。 彬少與蔡邕齊名。初舉孝廉,拜尚書郎。時中常侍曹節女豻馮方亦為郎,彬厲志操, 與左丞劉歆、右丞杜希同好交善,未嘗與方共酒食之會,方深怨之,遂章言彬等為酒黨。 事下尚書令劉猛,*[猛]*雅善彬等,不舉正其事,節大怒,劾奏猛,以為阿黨,請收下 詔獄,在朝者為之寒心,猛意氣自若,旬日得出,免官禁錮。彬遂以廢。光和元年,卒 於家,年四十六。諸儒莫不傷之。 所著七說及書凡三篇,蔡邕等共論序其志,僉以為彬有過人者四:夙智早成,岐嶷 也;[一]學優文麗,至通也;仕不苟祿,絕高也;辭隆從窊,絜操也。[二]   乃共樹碑而頌焉。   注[一]夙,早也。岐,行魍也。嶷然有所識也。詩曰「克岐克嶷」也。 注[二]窊,下也,音烏瓜反。 劉猛,琅邪人。桓帝時為宗正,直道不容,自免歸家。靈帝即位,太傅陳蕃、大將 軍竇武輔政,復徵用之。 論曰:伏氏自東西京相襲為名儒,以取爵位。[一]中興而桓氏尤盛,自榮至典,世 宗其道,父子兄弟代作帝師,受其業者皆至卿相,顯乎當世。[孔]子曰:「古之學者為 己,今之學者為人。」[二]為人者,憑譽以顯物;為己者,因心以會道。桓榮之累世見 宗,豈其為己乎!   注[一]謂伏生已後至伏湛也。 注[二]論語文也。 丁鴻字孝公,穎川定陵人也。 父綝,字幼春,王莽末守穎陽尉。世祖略地穎陽,穎陽城守不下,綝說其宰,遂與 俱降,世祖大喜,厚加賞勞,以綝為偏將軍,因從征伐。綝將兵先度河,移檄郡國,攻 營略地,下河南、陳留、穎川二十一縣。 建武元年,拜河南太守。及封功臣,帝令各言所樂,諸將皆占豐邑美縣,唯綝願封 本鄉。或謂綝曰:「人皆欲縣,子獨求鄉,何也?」綝曰:「昔孫叔敖□其子,受封必 求磽埆之地,[一]今綝能薄功微,得鄉亭厚矣。」帝從之,封定陵新安鄉侯,食邑五千 戶,後徙封陵陽侯。   注[一]孫叔敖,楚相也。磽埆,瘠薄之地。叔敖將死,戒其子曰:「王封汝,必無 居利地也。楚、越之閒,有寢丘者,甚惡,可長有以食也。」見呂氏春秋也。 鴻年十三,從桓榮受歐陽尚書,三年而明章句,善論難,為都講,遂篤志精銳,布 衣荷擔,不遠千里。 初,綝從世祖征伐,鴻獨與弟盛居,憐盛幼小而共寒苦。及綝卒,鴻當襲封,上書 讓國於盛,不報。既葬,乃掛縗絰於頤廬而逃去,留書與盛曰:「鴻貪經書,不顧恩義, 弱而隨師,[一]生不供養,死不飯唅,皇天先祖,並不佑助,身被大病,不任茅土。[二] 前上疾狀,願辭爵仲公,[三]章寢不報,迫且當襲封。 謹自放□,逐求良醫。如遂不瘳,永歸溝壑。」鴻初與九江人鮑駿同事桓榮,甚相 友善,及鴻亡封,與駿遇於東海,陽狂不識駿。駿乃止而讓之曰:「昔伯夷、吳札亂世 權行,故得申其志耳。[四]春秋之義,不以家事廢王事。[五]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絕父不 滅之基,可謂智乎?」鴻感悟,垂涕歎息,乃還就國,開門教授。鮑駿亦上書言鴻經學 至行,顯宗甚賢之。[六]   注[一]弱,少也。 注[二]任,堪也。 注[三]仲公,盛之字也。 注[四]伯夷,孤竹君之子,讓其弟叔齊,餓死於首陽之山。吳札,吳王壽夢之季子 也,諸兄欲讓其國,季子乃捨其室而耕。皆是權時所行,非常之道也。伯夷當紂時,吳 札當周之末,故言亂*(也)**[世]*。 注[五]春秋衛靈公卒,孫輒立,父蒯聵與輒爭國。公羊傳曰:「輒者曷為?蒯聵之 子。然則曷為不立蒯聵而立輒?蒯聵無道,靈公逐之而立輒。然則輒之義可以立乎?曰 可。不以父命辭於王命,不以家事辭於王事。」故駿引以為言也。 注[六]續漢書載駿書曰:「臣聞武王克殷,封比干之墓,表商容之閭,二人無功, 下車先封之,表善顯仁,為國之砥礪也。伏見丁鴻經明行修,志節清妙。」由是上賢之 也。 永平十年詔征,鴻至即召見,說文侯之命篇,[一]賜御衣及綬,稟食公車,[二]   與博士同禮。頃之,拜侍中。十三年,兼射聲校尉。建初四年,徙封魯陽鄉侯。 [三]   注[一]周平王東遷洛邑,晉文侯仇有輔佐之功,平王賜以車馬、弓矢而策命之,因 以名篇,事見尚書也。 注[二]稟,給也。公車,署名,公車所在,因以名。諸待詔者,皆居以待命,故令 給食焉。 注[三]東觀記曰:「魯陽鄉在尋陽*(郡)**[縣]*」也。 肅宗詔鴻與廣平王羨及諸儒樓望、成封、桓郁、賈逵等,論定五經同異於北宮白虎 觀,[一]使五官中郎將魏應主承製問難,侍中淳於恭奏上,帝親稱制臨決。 鴻以才高,論難最明,諸儒稱之,帝數嗟美焉。時人歎曰:「殿中無雙丁孝公。」 [二]數受賞賜,擢徙校書,遂代成封為少府。門下由是益盛,遠方至者數千人。 彭城劉愷、北海巴茂、九江朱倀皆至公卿。元和三年,徙封馬亭鄉侯。[三]   注[一]廣平王羨,明帝子也。東觀記曰「與太常樓望、少府成封、屯騎校尉桓郁、 衛士令賈逵等集議」也。白虎,門名。 於門立觀,因之以名焉。 注[二]東觀記曰:「上歎嗟其才,號之曰『殿中無雙丁孝公』,賜錢二十萬。」 續漢書亦同。而此書獨作「時人歎」也。 注[三]東觀記曰:「元和二年,車駕東巡狩,鴻以少府從。上奏曰:『臣聞古之帝 王,統治天下,五載巡狩,至於岱宗,柴祭於天,望秩山川,協時月正日,同斗斛權衡, 使人不爭。陛下尊履蒸蒸,奉承弘業,祀五帝於明堂,配以光武,二祖四宗,鹹有告祀。 瞻望太山,嘉澤降澍,柴祭之日,白氣上升,與燎煙合,黃鵠腢翔,所謂神人以和,荅 響之休符也。』上善焉。」又曰「以廬江郡為六安國」,所以徙封為馬亭侯。 和帝即位,遷太常。永元四年,代袁安為司徒。是時竇太后臨政,憲兄弟各□威權。 鴻因日食,上封事曰: 臣聞日者陽精,守實不虧,君之象也;月者陰精,盈毀有常,臣之表也。故日食者, 臣乘君,陰陵陽;月滿不虧,下驕盈也。昔周室衰季,皇甫之屬專權於外,黨類強盛, 侵奪主埶,則日月薄食,[一]故詩曰:「十月之交,朔月辛卯,日有食之,亦孔之丑。」 [二]春秋日食三十六,弒君三十二。變不空生,各以類應。夫威柄不以放下,利器不可 假人。[三]覽觀往古,近察漢興,傾危之禍,靡不由之。是以三桓專魯,田氏□齊,六 卿分晉;諸呂握權,統嗣幾移;哀、平之末,廟不血食。[四]故雖有周公之親,而無其 德,不得行其埶也。[五]   注[一]周室衰謂幽王時也。皇甫即幽王后之黨也。詩小雅曰:「皇甫卿士,番惟司 徒,家伯維宰,仲允膳夫。」其類非一,故言之屬也。 注[二]十月之交,詩小雅篇名也。孔,甚也。丑,惡也。周之十月,夏之八月也。 八月朔,日月交而日食,陰侵陽,臣侵君之象也。日辰之義,日為君,辰為臣。辛,金 也。卯,木也。又以卯侵金,故甚惡也。 注[三]劉向上書云:「弒君三十六。」今據春秋與劉向同,而東觀及續漢范氏諸本 皆云「三十二」,蓋誤也。威柄謂周禮之八柄,即爵、祿、生、置、予、奪、廢、誅也。 利器謂國之權埶。假,借也。左傳曰「唯器與名,不可以假人」也。 注[四]三桓謂季孫氏、叔孫氏、仲孫氏。三家皆出自魯桓公,故言三桓。並專權魯 國。至魯昭公,遂為季氏所逐,平子乃攝行君事。田氏,陳敬仲之後,因自陳奔齊,改 為田氏,遂執齊政,至田和乃篡齊。六卿謂晉之智氏、中行氏、范氏、韓氏、趙氏、魏 氏,並專晉政,韓、趙、魏卒三分晉國也。諸呂謂呂產、呂祿也。產領南軍,祿領北軍, 謀危劉氏,故曰「統嗣幾移」。 注[五]言親賢兼重,方可執政。孟子曰:「有伊尹之心則可,無伊尹之心則篡也。」 今大將軍雖欲□身自約,不敢僭差,然而天下遠近皆惶怖承旨,刺史二千石初除謁 辭,求通待報,雖奉符璽,受台□,不敢便去,久者至數十日。背王室,向私門,此乃 上威損,下權盛也。人道悖於下,效驗見於天,雖有隱謀,神照其情,垂象見戒,以告 人君。閒者月滿先節,過望不虧,[一]此臣驕溢背君,專功獨行也。陛下未深覺悟,故 天重見戒,誠宜畏懼,以防其禍。詩云:「敬天之怒,不敢戲豫。」[二]若□政責躬, 杜漸防萌,則凶妖銷滅,害除福湊矣。   注[一]易曰「天垂象,見吉凶」,故言見戒也。月滿先節謂未及望而滿也。東觀記 亦*(雲)*作「先節」,俗本作「失節」,字之誤也。 注[二]詩大雅也。雷電震耀,天怒也。戲豫猶逸豫也。不敢自逸,所以敬天也。 夫壞崖破巖之水,源自涓涓;干雲蔽日之木,起於□青。禁微則易,救末者難,人 莫不忽於微細,以致其大。恩不忍誨,義不忍割,去事之後,未然之明鏡也。 臣愚以為左官外附之臣,[一]依托權門,傾覆諂諛,以求容媚者,宜行一切之誅。 閒者大將軍再出,威振州郡,莫不賦斂吏人,遣使貢獻。大將軍雖雲不受,而物不還主, 部署之吏無所畏憚,縱行非法,不伏罪辜,故海內貪猾,競為奸吏,小民吁嗟,怨氣滿 腹。臣聞天不可以不剛,不剛則三光不明;[二]王不可以不強,不強則宰牧從橫。宜因 大變,改政匡失,以塞天意。   注[一]前書:「左官附益阿黨之法設。」左官者,人道尚右,捨天子而事諸侯為左 官。外附謂背正法而附私家。 注[二]三光,日、月、星也。天道尚剛。周易曰:「干,健也。」左傳曰:「天為 剛德。」 書奏十餘日,帝以鴻行太尉兼□尉,屯南、北宮。於是收竇憲大將軍印綬,憲及諸 弟皆自殺。 時大郡口五六十萬舉孝廉二人,小郡口二十萬並有蠻夷者亦舉二人,帝以為不均, 下公卿會議。鴻與司空劉方上言:「凡口率之科,宜有階品,蠻夷錯雜,不得為數。自 今郡國率二十萬口歲舉孝廉一人,四十萬二人,六十萬三人,八十萬四人,百萬五人, 百二十萬六人。不滿二十萬二歲一人,不滿十萬三歲一人。」 帝從之。 六年,鴻薨,賜贈有加常禮。子湛嗣。*[湛]*卒,子浮嗣。浮卒,子夏嗣。[一]   注[一]東觀記及續漢書「夏」字作「夔」也。 論曰:孔子曰「太伯三以天下讓,民無得而稱焉」。[一]孟子曰「聞伯夷之風者, 貪夫廉,懦夫有立志」。若乃太伯以天下而違周,伯夷率絜情以去國,並未始有其讓也。 [二]故太伯稱至德,伯夷稱賢人。後世聞其讓而慕其風,徇其名而昧其致,所以激詭行 生而取與妄矣。[三]至夫鄧彪、劉愷,讓其弟以取義,使弟受非服而己厚其名,於義不 亦薄乎![四]君子立言,非苟顯其理,將以啟天下之方悟者;立行,非獨善其身,將以 訓天下之方動者。言行之所開塞,可無慎哉!原丁鴻之心,主於忠愛乎?何其終悟而從 義也!異夫數子類乎徇名者焉。   注[一]此上論語載孔子之言也。鄭玄注云:「太伯,周太王之長子,次子仲雍,次 子季歷。太王見季歷賢,又生文王有聖人表,故欲立之,而未有命。太王疾,太伯因適 吳、越採藥,太王歿而不返,季歷為喪主,一讓也。季歷赴之,不來奔喪,二讓也。免 喪之後,遂斷髮文身,三讓也。三讓之美皆蔽隱不著,故人無得而稱焉。」 注[二]違,去也。未始猶未嘗也。言太伯、伯夷率性清絜,超然去國,未嘗故有求 讓之名。 注[三]徇,營也。言二子非故立讓風以求聲譽,故至德稱於前古。後代之人直欲營 慕其名,而昧其深致,所以激射詭譎之行生,而取與之閒多詐妄矣。 注[四]彪讓國異母弟荊及鳳,愷以國讓弟憲,帝皆許焉。弟不當襲爵,故言非服, 而彪、愷皆獨受美名,而陷弟於不義也。 贊曰:五更待問,應若鳴鐘。[一]庭列輜駕,堂修禮容。穆穆帝則,擁經以從。 [二]丁鴻翼翼,讓而不飾。高論白虎,深言日食。[三]   注[一]禮記曰:「夙夜強學以待問。」又曰「善待問者如撞鐘,扣之以小者則小鳴, 扣之以大者則大鳴,待其舂容而後盡其聲,不善荅問者反此」也。 注[二]從,就也。 注[三]春秋經書「日有食之」。杜注云:「日食者,月掩日。聖人不言月掩日,而 以自食為文,闕於所不見也。」 校勘記   一二四九頁三行桓榮字春卿按:集解引汪文台說,謂書鈔雲字子春。 一二四九頁三行事博士九江朱普按:王先謙謂今本東觀記作「朱文剛」。 一二五0頁一行入使授太子刊誤謂案文「入使」當作「使入」。按:孔廣陶校注本 北堂書鈔五十六引續漢書作「入授太子」,無「使」字。張森楷校勘記謂治要無「使」 字。 一二五0頁四行引閎弘為議郎按:東觀記無「弘」字。 一二五0頁八行建武十八年夏旱汲本、殿本「十八年」作「十六年」。按:光武紀 建武十八年夏五月旱,是作「十六年」者誤也。 一二五0頁一一行戲弘字奉卿按:「奉」原斗「秦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正。 一二五0頁一一行吳郡人也按:張□謂吳郡順帝時置,榮時乃會稽郡耳,「郡」當 為「縣」。 一二五三頁五行食邑五千戶按:東觀記作「五百戶」,雲後以五更祿終厥身。 一二五四頁五行則真邪幾於辨矣按:王先謙謂「真」蓋「貞」之誤。 一二五四頁一0行並解見吳漢傳按:集解引黃山說,謂注誤,乃見公孫述傳。 一二五五頁一行以侍中監虎賁中郎將按:刊誤謂漢無監虎賁官,蓋是「兼」字,與 丁鴻同也。 一二五五頁一四行則切而不勤按:集解引沉欽韓說,謂大戴禮保傅篇作「切而不 攘」,賈誼傳及新書作「切而不媿」。 一二五六頁一行召訓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本傳作「馴」,徐廣雲馴古訓字。 一二五八頁六行典執政無所迴避刊誤謂典為御史,非執政者,「政」當作「正」。 按:御覽四二七引作「正」。 一二五九頁五行糲食醋餐按:聚珍本東觀記「醋餐」作「粗餐」。 一二五九頁六行時太守向苗按:校補引錢大昭說,謂鸞,沛國人,苗當為國相,桓 典之為孝廉,國相王吉舉之,是其證。此云「太守」,誤。 一二五九頁七行復征*(辟)*拜議郎刊誤謂征則上征之,辟則諸府辟之,議郎當雲征 而已,明多「辟」字。今據刪。 一二五九頁一0行*[除]*陳留巳吾長據汲本、殿本補。 一二六0頁六行一無所*(當)**[留]*據殿本改,與聚珍本東觀記合。 一二六一頁三行*[猛]*雅善彬等據汲本、殿本補。按:御覽二一五引重「猛」字。 一二六一頁四行彬遂以廢按:御覽二一五引「以」作「見」。 一二六一頁六行所著七說按:校補引侯康及柳從辰說,並謂「七說」當作「七誤」。 一二六一頁六行夙智早成岐嶷也按:刊誤謂案蔡邕本以早成為一德,傳寫之誤,反 以「岐嶷」在下,當云「夙智岐嶷,早成也」。 一二六一頁一三行*[孔]*子曰據汲本、殿本補。 一二六二頁四行丁鴻字孝公按:王先謙謂李善文選注作「字季公」。 一二六三頁七行九江人鮑駿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袁宏紀「駿」作「俊」。 一二六三頁一五行故言亂*(也)**[世]*據殿本改。 一二六四頁一行父蒯聵與輒爭國按:汲本、殿本「聵」作「瞶」。下同。 一二六四頁二行不以父命辭於王命按:陳景雲謂按公羊傳本文,當作「不以父命辭 王父命」。 一二六四頁一0行魯陽鄉在尋陽*(郡)**[縣]*也集解引洪亮吉說,謂漢時止有尋陽 縣,屬廬江郡,此「郡」字蓋「縣」字之誤。今據改。 一二六四頁一三行數受賞賜擢徙校書刊誤謂漢校書者郎官而已,鴻已為二千石,不 當以校書為擢徙也,明衍「校書」二字。集解引惠棟說,謂如劉說,則「擢徙」二字無 所附麗,或作「尚書」。校補謂案劉意,「擢徙」二字承上「數受賞賜」為一句,不必 有所附麗,尚書六百石,亦非二千石擢徙之官。此傳但云「校書」,未言「校書郎」, 則「賞賜擢徙」與「校書」各為一事,原不必校書定為官名。今按:句當有脫鬥,諸說 皆未諦。 一二六五頁四行同斗斛權衡按:「同」原斗「角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正。 一二六五頁一二行弒君三十二按:「弒」原斗「殺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正。 一二六六頁一一行有伊尹之心則可無伊尹之心則篡也按:殿本「心」皆改作「志」, 取與今本孟子合。校補謂案周章傳論已引作「心」,官本同,周廣業據為孟子異本是也。 一二六六頁一四行雖有隱謀按:集解引王補說,謂袁宏紀作「雖欲隱諱」。 一二六七頁二行東觀記亦*(雲)*作先節據校補刪。 一二六七頁一三行左傳曰天為剛德按:汲本、殿本注無此七字,而有「天道終日干 干是其剛也」十字。 一二六八頁五行*[湛]*卒子浮嗣。據汲本、殿本補。 一二六八頁一0行而己厚其名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華嶠書「厚」作「享」。 一二六九頁一三行而以自食為文按:汲本、殿本「自食」斗「日食」。 後漢書卷三十七 桓榮丁鴻列傳 第二十七   桓榮字春卿,沛郡龍亢人也。[一]少學長安,習歐陽尚書,事博士九江朱普。[二]   貧窶無資,[三]常客傭以自給,精力不倦,十五年不窺家園。至王莽篡位乃歸。 會朱普卒,榮奔喪九江,負土成墳,因留教授,徒觿數百人。莽敗,天下亂。 榮抱其經書與弟子逃匿山谷,雖常饑困而講論不輟,後復客授江淮閒。   注[一]續漢書曰:「榮本齊人,遷於龍亢,至榮六葉。」東觀記曰:「榮本齊桓公 後也。桓公作伯,支庶用其謚立族命氏焉。」 注[二]朱普字公文,受業於平當,為博士,徒觿尤盛。見前書。 注[三]字林曰:「窶,空也。」 建武十九年,年六十餘,始辟大司徒府。時顯宗始立為皇太子,選求明經,乃擢榮 弟子豫章何湯為虎賁中郎將,以尚書授太子。世祖從容問湯[一]本師為誰,湯對曰: 「事沛國桓榮。」帝即召榮,令說尚書,甚善之。[二]拜為議郎,賜錢十萬,入使授太 子。 每朝會,輒令榮於公卿前敷奏經書。帝稱善,曰:「得生幾晚!」會歐陽博士缺, 帝欲用榮。榮叩頭讓曰:「臣經術淺薄,不如同門生郎中彭閎、揚州從事戲弘。」 帝曰:「俞,往,女諧。」[三]因拜榮為博士,引閎、弘為議郎。   注[一]從音七容反。 注[二]謝承書曰:「何湯字仲弓,豫章南昌人也。榮門徒常四百餘人,湯為高第, 以才明知名。榮年四十無子,湯乃去榮妻為更娶,生三子,榮甚重之。後拜郎中,守開 陽門候。上微行夜還,湯閉門不納,更從中東門入。明旦,召詣太官賜食,諸門候皆奪 俸。建武十八年夏旱,公卿皆暴露請雨。洛陽令著車蓋出門,湯將□士鉤令車收案,有 詔免令官,拜湯虎賁中郎將。上澗歎曰:『赳赳武夫,公侯干城,何湯之謂也。』湯以 明經嘗授太子,推薦榮,榮拜五更,封關內侯。 榮常言曰:『此皆何仲弓之力也。』」注[三]續漢書曰:「閎字作明。」俞,然也。 然其所舉,□令往,言汝能和諧此官。謝承書曰:「戲弘字奉卿,吳郡人也。家代為冠 族。少有英才,與桓榮相善。 子徽,至司徒長史」也。 車駕幸大學,會諸博士論難於前,榮被服儒衣,溫恭有蘊籍,[一]辯明經義,每以 禮讓相猒,不以辭長勝人,儒者莫之及,[二]特加賞賜。又詔諸生雅吹擊磬,盡日乃罷。 [三]後榮入會庭中,詔賜奇果,受者皆懷之,榮獨舉手捧之以拜。帝笑指之曰:「此真 儒生也。」以是愈見敬厚,常令止宿太子宮。積五年,榮薦門下生九江胡憲侍講,乃聽 得出,旦一入而已。榮嘗寢病,太子朝夕遣中傅問病,賜以珍羞、帷帳、奴婢,謂曰: 「如有不諱,無憂家室也。」[四]後病癒,復入侍講。   注[一]蘊籍猶言寬博有餘也。蘊音於問反。 注[二]猒,服也。音一葉反。 注[三]吹管奏雅頌也。 注[四]不諱謂死也。死者人之常,故言不諱也。 二十八年,大會百官,詔問誰可傅太子者,腢臣承望上意,皆言太子舅執金吾原鹿 侯陰識可。[一]博士張佚正色曰:「今陛下立太子,為陰氏乎?為天下乎? 即為陰氏,則陰侯可;為天下,則固宜用天下之賢才。」帝稱善,曰:「欲置傅者, 以輔太子也。今博士不難正朕,況太子乎?」即拜佚為太子太傅,而以榮為少傅,賜以 輜車、乘馬。榮大會諸生,陳其車馬、印綬,曰:「今日所蒙,稽古之力也,可不勉 哉!」榮以太子經學成畢,上疏謝曰:「臣幸得侍帷幄,執經連年,而智學淺短,無以 補益萬分。今皇太子以聰叡之姿,通明經義,觀覽古今,儲君副主莫能專精博學若此者 也。斯誠國家福佑,天下幸甚。臣師道已盡,皆在太子,謹使掾臣汜再拜歸道。」[二] 太子報書曰:「莊以童蒙,學道九載,而典訓不明,無所曉識。夫五經廣大,聖言幽遠, 非天下之至精,豈能與於此! [三]況以不才,敢承誨命。昔之先師謝弟子者有矣,上則通達經旨,分明章句,[四] 下則去家慕鄉,求謝師門。[五]   今蒙下列,不敢有辭,願君慎疾加餐,重愛玉體。」[六]   注[一]言可任也。 注[二]續漢書曰:「三公東西曹掾四百石,余掾比二百石。」歸猶謝也。 注[三]此上二句,周易之系辭。與音預。 注[四]前書丁寬受學於田何,學成,何謝寬,寬東歸,何謂門人曰:「易東矣。」 是先師謝弟子。 注[五]韓詩外傳曰「孔子行,見戲魚哭。孔子曰:『子非有喪,何哭悲也?』戲魚 曰:『吾少而好學,周流諸侯,以沒吾親。樹欲靜而風不止,子欲養而親不待。 往而不可追者年也,去而不見者親也。』孔子曰:『弟子識之。』於是門人辭歸者 十有三」也。 注[六]史記曰:「伏聞太后玉體不安。」君子於玉比德,故以言也。 三十年,拜為太常。榮初遭倉卒,與族人桓元卿同饑□,而榮講誦不息。元卿嗤榮 曰:「但自苦氣力,何時復施用乎?」榮笑不應。及為太常,元卿歎曰:「我農家子, 豈意學之為利乃若是哉!」[一]   注[一]東觀漢記曰:「榮為太常,元卿來候榮,榮諸弟子謂曰:『平生笑盡氣力, 今何如?』元卿曰:『我安能知此哉!』」顯宗即位,尊以師禮,甚見親重,拜二子為 郎。榮年踰八十,自以衰老,數上書乞身,輒加賞賜。乘輿嘗幸太常府,令榮坐東面, 設幾杖,會百官驃騎將軍東平王蒼以下及榮門生數百人,天子親自執業,每言輒曰「大 師在是」。[一]既罷,悉以太官供具賜太常家。其恩禮若此。   注[一]東觀記曰「時執經生避位發難,上謙曰『大師在是』」也。 永平二年,三雍初成,拜榮為五更。[一]每大射養老禮畢,帝輒引榮及弟子升堂, 執經自為下說。[二]乃封榮為關內侯,食邑五千戶。[三]   注[一]三雍,宮也,謂明堂、靈台、辟雍。前書音義曰:「皆□天人雍和之氣為之, 故謂三雍。」五更,解見明紀。 注[二]下說謂下語而講說之也。 注[三]東觀記曰:「榮以尚書授朕十有餘年。詩云:『日就月將,示我顯德行。』 乃封之。」 榮每疾病,帝輒遣使者存問,太官、太醫相望於道。及篤,上疏謝恩,讓還爵土。 帝幸其家問起居,入街下車,擁經而前,撫榮垂涕,賜以默茵、帷帳、刀□、衣被,良 久乃去。自是諸侯將軍大夫問疾者,不敢復乘車到門,皆拜默下。 榮卒,帝親自變服,臨喪送葬,賜頤塋於首山之陽。[一]除兄子二人補四百石,都 講生八人補二百石,其餘門徒多至公卿。[二]子郁嗣。[三]   注[一]首陽山在今偃師縣西北也。 注[二]華嶠書曰:「榮弟子丁鴻學最高。」 注[三]華嶠書曰:「榮長子雍早卒,少子郁嗣。」 論曰:張佚訐切陰侯,以取高位,危言犯觿,義動明後,知其直有餘也。若夫一言 納賞,志士為之懷恥;[一]受爵不讓,風人所以興歌。[二]而佚廷議戚援,自居全德, [三]意者以廉不足乎?昔樂羊食子,有功見疑;西巴放麑,以罪作傅。[四]蓋推仁審偽, 本乎其情。君人者能以此察,則真邪幾於辨矣。[五]   注[一]秦兵圍趙,時魯仲連在趙,因說令退兵。平原君趙勝乃以千金為仲連壽,連 笑曰:「所貴於天下之士者,能排患解紛而無取也。即有取者,是商賈之事也,而連不 忍為也。」遂去,終身不復見。見史記也。 注[二]詩小雅角弓篇曰:「受爵不讓,至於己斯亡。」風人猶詩人也。 注[三]佚諫云「當用天下之賢才」,而乃自當其任,故曰「自居全德」。全德言無 玷缺也。莊子曰「是謂全德」也。 注[四]並解見吳漢傳。 注[五]幾,近也,音鉅依反。 郁字仲恩,少以父任為郎。敦厚篤學,傳父業,以尚書教授,門徒常數百人。 榮卒,郁當襲爵,上書讓于兄子泛,顯宗不許,不得已受封,悉以租入與之。 帝以郁先師子,有禮讓,甚見親厚,常居中論經書,問以政事,稍遷侍中。[一]   帝自製五家要說章句,令郁校定於宣明殿,[二]以侍中監虎賁中郎將。   注[一]東觀記曰「永平十四年為議郎,遷侍中」也。 注[二]華嶠書曰「帝自製五行章句」,此言「五家」,即謂五行之家也。宣明殿在 德陽殿後。東觀記曰:「上謂郁曰:『卿經及先師,致覆文雅。』其冬,上親於辟雍, 自講所制五行章句已,復令郁說一篇。上謂郁曰:『我為孔子,卿為子夏,起予者商 也。』又問郁曰:『子幾人能傳學?』郁曰:『臣子皆未能傳學,孤兄子一人學方起。』 上曰:『努力教之,有起者即白之。』」永平十五年,入授皇太子經,遷越騎校尉,詔 □太子、諸王各奉賀致禮。郁數進忠言,多見納錄。[一]肅宗即位,郁以母憂乞身,詔 聽以侍中行服。[二]建初二年,遷屯騎校尉。   注[一]東觀記曰:「皇太子賜郁鞍馬、刀□,郁乃上疏皇太子曰:『伏見太子體性 自然,包含今古,謙謙允恭,天下共見。郁父子受恩,無以明益,夙夜籩懼,誠思自竭。 愚以為太子上當合聖心,下當卓絕於觿,宜思遠慮,以光朝廷。』」注[二]華嶠書曰 「郁上書乞身,天子憂之,有詔公卿議。議者皆以郁身為名儒,學者之宗,可許之,於 是詔郁以侍中行服」也。 和帝即位,富於春秋,侍中竇憲自以外戚之重,欲令少主頗涉經學,上疏皇太后曰: 「禮記云:『天下之命,懸於天子;天子之善,成乎所習。習與智長,則切而不勤;化 與心成,則中道若性。昔成王幼小,越在襁褓,周公在前,史佚在後,太公在左,召公 在右。中立聽朝,四聖維之。是以慮無遺計,舉無過事。』[一]孝昭皇帝八歲即位,大 臣輔政,亦選名儒韋賢、蔡義、夏侯勝等入授於前,平成聖德。[二]近建初元年,張酺、 魏應、召訓亦講禁中。[三]臣伏惟皇帝陛下,躬天然之姿,宜漸教學,而獨對左右小臣, 未聞典義。昔五更桓榮,親為帝師,子郁,結髮敦尚,繼傳父業,故再以校尉入授先帝, 父子給事禁省,更歷四世,今白首好禮,經行篤備。又宗正劉方,宗室之表,善為詩經, 先帝所□。宜令郁、方並入教授,以崇本朝,光示大化。」 由是遷長樂少府,復入侍講。頃之,轉為侍中奉車都尉。永元四年,代丁鴻為太常。 明年,病卒。   注[一]自禮記以下,至此以上,皆大戴禮之文也。切而不勤,謂習與智長,則常自 切厲而不須勤□,若性猶自然也。襁絡也;保,小兒被也。「保」當作「褓」,古字通 也。史佚,成王時史官,名佚,賢者也。維,持也。遺,失也。 注[二]韋賢字長孺,魯國鄒人,治魯詩。蔡義,河內溫人也,為韓詩,給事中也。 夏侯勝,魯人也,字長公,治歐陽尚書。並見前書。 注[三]酺等並自有傳。 郁經授二帝,恩寵甚篤,賞賜前後數百千萬,顯於當世。門人楊震、朱寵,皆至三 公。[一]   注[一]鄧騭傳曰:「朱寵字仲威,京兆人也。篤行好學,從桓榮受尚書,位至太 尉。」 初,榮受朱普學章句四十萬言,浮辭繁長,多過其實。[一]及榮入授顯宗,減為二 十三萬言。郁復刪省定成十二萬言。由是有桓君大小太常章句。   注[一]長音直亮反。 子普嗣,傳爵至曾孫。郁中子焉,能世傳其家學。[一]孫鸞、曾孫彬,並知名。   注[一]華嶠書曰:「郁六子,普、延、焉、俊、酆、良。普嗣侯,傳國至曾孫,絕。 酆、良子孫皆博學有才能。」 焉字叔元,少以父任為郎。明經篤行,有名稱。永初元年,入授安帝,三遷為侍中 步兵校尉。永寧中,順帝立為皇太子,以焉為太子少傅,月餘,遷太傅,以母憂自乞, 聽以大夫行喪。踰年,詔使者賜牛酒,奪服,即拜光祿大夫,遷太常。時廢皇太子為濟 陰王,焉與太僕來歷、廷尉張□諫,不能得,事已具來歷傳。 順帝即位,拜太傅,與太尉朱寵並錄尚書事。焉復入授經禁中,因燕見,建言宜引 三公、尚書入省事,[一]帝從之。以焉前廷議守正,封陽平侯,固讓不受。 視事三年,坐辟召禁錮者為吏免。復拜光祿大夫。陽嘉二年,代來歷為大鴻臚,數 日,遷為太常。永和五年,代王龔為太尉。漢安元年,以日食免。明年,卒於家。   注[一]省猶視也。 弟子傳業者數百人,黃瓊、楊賜最為顯貴。焉孫典。[一]   注[一]華嶠書曰:「焉長子衡,早卒。中子順,順子典。」 典字公雅,復傳其家業,[一]以尚書教授穎川,門徒數百人。舉孝廉為郎。居無幾, 會國相王吉以罪被誅,[二]故人親戚莫敢至者。典獨□官收斂歸葬,服喪三年,負土成 墳,為立祠堂,盡禮而去。   注[一]華嶠書曰「典十二喪父母,事叔母如事親。立廉操,不取於人,門生故吏問 遺,一無所受」也。 注[二]沛相。 辟司徒袁隗府,舉高第,拜侍御史。是時宦官秉權,典執政無所迴避。常乘驄馬, 京師畏憚,為之語曰:「行行且止,避驄馬御史。」及黃巾賊起滎陽,典奉使督軍。賊 破,還,以啎宦官賞不行。在御史七年不調,[一]後出為郎。   注[一]華嶠書作「十年」。 靈帝崩,大將軍何進秉政,典與同謀議,三遷羽林中郎將。[一]獻帝即位,三公奏 典前與何進謀誅閹官,功雖不遂,忠義炳著。詔拜家一人為郎,賜錢二十萬。   注[一]華嶠書曰「遷平津都尉、鉤盾令、羽林中郎將」也。 從西入關,拜御史中丞,賜爵關內侯。車駕都許,遷光祿勳。建安六年,卒官。 鸞字始春,焉弟子也。[一]少立操行,褞袍糟食,不求盈餘。[二]以世濁,州郡多 非其人,恥不肯仕。   注[一]東觀記曰「鸞父良,龍舒侯相」也。 注[二]東觀記曰「鸞貞亮之性,著乎幼沖。學覽六經,莫不貫綜。推財孤寡,分賄 友朋。泰於待賢,狹於養己。常著大布褞袍,糲食醋餐」也。 年四十餘,時太守向苗有名多,乃舉鸞孝廉,遷為膠東令。始到官而苗卒,鸞即去 職奔喪,終三年然後歸,淮汝之閒高其義。後為巳吾、汲二縣令,[一]甚有名多。諸公 並薦,復征*(辟)*拜議郎。上陳五事:舉賢才,審授用,黜佞幸,省苑囿,息役賦。書 奏御,啎內豎,故不省。以病免。中平元年,年七十七,卒於家。子曄。   注[一]東觀記曰:「*[除]*陳留巳吾長,旬月閒遷河內汲令。」 曄字文林,一名嚴,[一]尤修志介。姑為司空楊賜夫人。初鸞卒,姑歸寧赴哀,將 至,止於傳捨,整飾從者而後入,曄心非之。及姑勞問,終無所言,號哭而已。賜遣吏 奉祠,因縣發取祠具,曄拒不受。後每至京師,未嘗捨宿楊氏。其貞忮若此。[二]賓客 從者,皆祗其志行,一餐不受於人。仕為郡功曹。後舉孝廉、有道、方正、茂才,三公 並辟,皆不應。   注[一]東觀記「嚴」作「礹」。 注[二]忮,堅也。 初平中,天下亂,避地會稽,遂浮海客交址,[一]越人化其節,至閭裡不爭訟。 為凶人所誣,遂死於合浦獄。   注[一]東觀記曰「礹到吳郡,揚州刺史劉繇振給谷食衣服所乏者,悉不受。後東適 會稽,住止山陰縣故魯相鐘離意捨,太守王朗餉給徹食、布帛、牛羊,一無所 *(當)**[留]*。臨去之際,屋中尺寸之物,悉疏付主人,纖微不漏。移居揚州從事屈豫 室中,中庭橘樹一株,遇實孰,乃以竹藩樹四面,風吹落兩實,以繩繫著樹枝。每當危 亡之急,其志彌固,賓客從者皆肅其行」也。 彬字彥林,焉之兄孫也。 父麟,字符鳳,早有才惠。[一]桓帝初,為議郎,入侍講禁中,以直道啎左右,出 為許令,[二]病免。會母終,麟不勝喪,未祥而卒,年四十一。所著碑、誄、贊、說、 書凡二十一篇。[三]   注[一]華嶠書曰「酆生麟」也。 注[二]許,縣名,今許州許昌縣也。 注[三]案摯虞文章志,麟文見在者十八篇,有碑九首,誄七首,七說一首,沛相郭 府君書一首。 彬少與蔡邕齊名。初舉孝廉,拜尚書郎。時中常侍曹節女豻馮方亦為郎,彬厲志操, 與左丞劉歆、右丞杜希同好交善,未嘗與方共酒食之會,方深怨之,遂章言彬等為酒黨。 事下尚書令劉猛,*[猛]*雅善彬等,不舉正其事,節大怒,劾奏猛,以為阿黨,請收下 詔獄,在朝者為之寒心,猛意氣自若,旬日得出,免官禁錮。彬遂以廢。光和元年,卒 於家,年四十六。諸儒莫不傷之。 所著七說及書凡三篇,蔡邕等共論序其志,僉以為彬有過人者四:夙智早成,岐嶷 也;[一]學優文麗,至通也;仕不苟祿,絕高也;辭隆從窊,絜操也。[二]   乃共樹碑而頌焉。   注[一]夙,早也。岐,行魍也。嶷然有所識也。詩曰「克岐克嶷」也。 注[二]窊,下也,音烏瓜反。 劉猛,琅邪人。桓帝時為宗正,直道不容,自免歸家。靈帝即位,太傅陳蕃、大將 軍竇武輔政,復徵用之。 論曰:伏氏自東西京相襲為名儒,以取爵位。[一]中興而桓氏尤盛,自榮至典,世 宗其道,父子兄弟代作帝師,受其業者皆至卿相,顯乎當世。[孔]子曰:「古之學者為 己,今之學者為人。」[二]為人者,憑譽以顯物;為己者,因心以會道。桓榮之累世見 宗,豈其為己乎!   注[一]謂伏生已後至伏湛也。 注[二]論語文也。 丁鴻字孝公,穎川定陵人也。 父綝,字幼春,王莽末守穎陽尉。世祖略地穎陽,穎陽城守不下,綝說其宰,遂與 俱降,世祖大喜,厚加賞勞,以綝為偏將軍,因從征伐。綝將兵先度河,移檄郡國,攻 營略地,下河南、陳留、穎川二十一縣。 建武元年,拜河南太守。及封功臣,帝令各言所樂,諸將皆占豐邑美縣,唯綝願封 本鄉。或謂綝曰:「人皆欲縣,子獨求鄉,何也?」綝曰:「昔孫叔敖□其子,受封必 求磽埆之地,[一]今綝能薄功微,得鄉亭厚矣。」帝從之,封定陵新安鄉侯,食邑五千 戶,後徙封陵陽侯。   注[一]孫叔敖,楚相也。磽埆,瘠薄之地。叔敖將死,戒其子曰:「王封汝,必無 居利地也。楚、越之閒,有寢丘者,甚惡,可長有以食也。」見呂氏春秋也。 鴻年十三,從桓榮受歐陽尚書,三年而明章句,善論難,為都講,遂篤志精銳,布 衣荷擔,不遠千里。 初,綝從世祖征伐,鴻獨與弟盛居,憐盛幼小而共寒苦。及綝卒,鴻當襲封,上書 讓國於盛,不報。既葬,乃掛縗絰於頤廬而逃去,留書與盛曰:「鴻貪經書,不顧恩義, 弱而隨師,[一]生不供養,死不飯唅,皇天先祖,並不佑助,身被大病,不任茅土。[二] 前上疾狀,願辭爵仲公,[三]章寢不報,迫且當襲封。 謹自放□,逐求良醫。如遂不瘳,永歸溝壑。」鴻初與九江人鮑駿同事桓榮,甚相 友善,及鴻亡封,與駿遇於東海,陽狂不識駿。駿乃止而讓之曰:「昔伯夷、吳札亂世 權行,故得申其志耳。[四]春秋之義,不以家事廢王事。[五]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絕父不 滅之基,可謂智乎?」鴻感悟,垂涕歎息,乃還就國,開門教授。鮑駿亦上書言鴻經學 至行,顯宗甚賢之。[六]   注[一]弱,少也。 注[二]任,堪也。 注[三]仲公,盛之字也。 注[四]伯夷,孤竹君之子,讓其弟叔齊,餓死於首陽之山。吳札,吳王壽夢之季子 也,諸兄欲讓其國,季子乃捨其室而耕。皆是權時所行,非常之道也。伯夷當紂時,吳 札當周之末,故言亂*(也)**[世]*。 注[五]春秋衛靈公卒,孫輒立,父蒯聵與輒爭國。公羊傳曰:「輒者曷為?蒯聵之 子。然則曷為不立蒯聵而立輒?蒯聵無道,靈公逐之而立輒。然則輒之義可以立乎?曰 可。不以父命辭於王命,不以家事辭於王事。」故駿引以為言也。 注[六]續漢書載駿書曰:「臣聞武王克殷,封比干之墓,表商容之閭,二人無功, 下車先封之,表善顯仁,為國之砥礪也。伏見丁鴻經明行修,志節清妙。」由是上賢之 也。 永平十年詔征,鴻至即召見,說文侯之命篇,[一]賜御衣及綬,稟食公車,[二]   與博士同禮。頃之,拜侍中。十三年,兼射聲校尉。建初四年,徙封魯陽鄉侯。 [三]   注[一]周平王東遷洛邑,晉文侯仇有輔佐之功,平王賜以車馬、弓矢而策命之,因 以名篇,事見尚書也。 注[二]稟,給也。公車,署名,公車所在,因以名。諸待詔者,皆居以待命,故令 給食焉。 注[三]東觀記曰:「魯陽鄉在尋陽*(郡)**[縣]*」也。 肅宗詔鴻與廣平王羨及諸儒樓望、成封、桓郁、賈逵等,論定五經同異於北宮白虎 觀,[一]使五官中郎將魏應主承製問難,侍中淳於恭奏上,帝親稱制臨決。 鴻以才高,論難最明,諸儒稱之,帝數嗟美焉。時人歎曰:「殿中無雙丁孝公。」 [二]數受賞賜,擢徙校書,遂代成封為少府。門下由是益盛,遠方至者數千人。 彭城劉愷、北海巴茂、九江朱倀皆至公卿。元和三年,徙封馬亭鄉侯。[三]   注[一]廣平王羨,明帝子也。東觀記曰「與太常樓望、少府成封、屯騎校尉桓郁、 衛士令賈逵等集議」也。白虎,門名。 於門立觀,因之以名焉。 注[二]東觀記曰:「上歎嗟其才,號之曰『殿中無雙丁孝公』,賜錢二十萬。」 續漢書亦同。而此書獨作「時人歎」也。 注[三]東觀記曰:「元和二年,車駕東巡狩,鴻以少府從。上奏曰:『臣聞古之帝 王,統治天下,五載巡狩,至於岱宗,柴祭於天,望秩山川,協時月正日,同斗斛權衡, 使人不爭。陛下尊履蒸蒸,奉承弘業,祀五帝於明堂,配以光武,二祖四宗,鹹有告祀。 瞻望太山,嘉澤降澍,柴祭之日,白氣上升,與燎煙合,黃鵠腢翔,所謂神人以和,荅 響之休符也。』上善焉。」又曰「以廬江郡為六安國」,所以徙封為馬亭侯。 和帝即位,遷太常。永元四年,代袁安為司徒。是時竇太后臨政,憲兄弟各□威權。 鴻因日食,上封事曰: 臣聞日者陽精,守實不虧,君之象也;月者陰精,盈毀有常,臣之表也。故日食者, 臣乘君,陰陵陽;月滿不虧,下驕盈也。昔周室衰季,皇甫之屬專權於外,黨類強盛, 侵奪主埶,則日月薄食,[一]故詩曰:「十月之交,朔月辛卯,日有食之,亦孔之丑。」 [二]春秋日食三十六,弒君三十二。變不空生,各以類應。夫威柄不以放下,利器不可 假人。[三]覽觀往古,近察漢興,傾危之禍,靡不由之。是以三桓專魯,田氏□齊,六 卿分晉;諸呂握權,統嗣幾移;哀、平之末,廟不血食。[四]故雖有周公之親,而無其 德,不得行其埶也。[五]   注[一]周室衰謂幽王時也。皇甫即幽王后之黨也。詩小雅曰:「皇甫卿士,番惟司 徒,家伯維宰,仲允膳夫。」其類非一,故言之屬也。 注[二]十月之交,詩小雅篇名也。孔,甚也。丑,惡也。周之十月,夏之八月也。 八月朔,日月交而日食,陰侵陽,臣侵君之象也。日辰之義,日為君,辰為臣。辛,金 也。卯,木也。又以卯侵金,故甚惡也。 注[三]劉向上書云:「弒君三十六。」今據春秋與劉向同,而東觀及續漢范氏諸本 皆云「三十二」,蓋誤也。威柄謂周禮之八柄,即爵、祿、生、置、予、奪、廢、誅也。 利器謂國之權埶。假,借也。左傳曰「唯器與名,不可以假人」也。 注[四]三桓謂季孫氏、叔孫氏、仲孫氏。三家皆出自魯桓公,故言三桓。並專權魯 國。至魯昭公,遂為季氏所逐,平子乃攝行君事。田氏,陳敬仲之後,因自陳奔齊,改 為田氏,遂執齊政,至田和乃篡齊。六卿謂晉之智氏、中行氏、范氏、韓氏、趙氏、魏 氏,並專晉政,韓、趙、魏卒三分晉國也。諸呂謂呂產、呂祿也。產領南軍,祿領北軍, 謀危劉氏,故曰「統嗣幾移」。 注[五]言親賢兼重,方可執政。孟子曰:「有伊尹之心則可,無伊尹之心則篡也。」 今大將軍雖欲□身自約,不敢僭差,然而天下遠近皆惶怖承旨,刺史二千石初除謁 辭,求通待報,雖奉符璽,受台□,不敢便去,久者至數十日。背王室,向私門,此乃 上威損,下權盛也。人道悖於下,效驗見於天,雖有隱謀,神照其情,垂象見戒,以告 人君。閒者月滿先節,過望不虧,[一]此臣驕溢背君,專功獨行也。陛下未深覺悟,故 天重見戒,誠宜畏懼,以防其禍。詩云:「敬天之怒,不敢戲豫。」[二]若□政責躬, 杜漸防萌,則凶妖銷滅,害除福湊矣。   注[一]易曰「天垂象,見吉凶」,故言見戒也。月滿先節謂未及望而滿也。東觀記 亦*(雲)*作「先節」,俗本作「失節」,字之誤也。 注[二]詩大雅也。雷電震耀,天怒也。戲豫猶逸豫也。不敢自逸,所以敬天也。 夫壞崖破巖之水,源自涓涓;干雲蔽日之木,起於□青。禁微則易,救末者難,人 莫不忽於微細,以致其大。恩不忍誨,義不忍割,去事之後,未然之明鏡也。 臣愚以為左官外附之臣,[一]依托權門,傾覆諂諛,以求容媚者,宜行一切之誅。 閒者大將軍再出,威振州郡,莫不賦斂吏人,遣使貢獻。大將軍雖雲不受,而物不還主, 部署之吏無所畏憚,縱行非法,不伏罪辜,故海內貪猾,競為奸吏,小民吁嗟,怨氣滿 腹。臣聞天不可以不剛,不剛則三光不明;[二]王不可以不強,不強則宰牧從橫。宜因 大變,改政匡失,以塞天意。   注[一]前書:「左官附益阿黨之法設。」左官者,人道尚右,捨天子而事諸侯為左 官。外附謂背正法而附私家。 注[二]三光,日、月、星也。天道尚剛。周易曰:「干,健也。」左傳曰:「天為 剛德。」 書奏十餘日,帝以鴻行太尉兼□尉,屯南、北宮。於是收竇憲大將軍印綬,憲及諸 弟皆自殺。 時大郡口五六十萬舉孝廉二人,小郡口二十萬並有蠻夷者亦舉二人,帝以為不均, 下公卿會議。鴻與司空劉方上言:「凡口率之科,宜有階品,蠻夷錯雜,不得為數。自 今郡國率二十萬口歲舉孝廉一人,四十萬二人,六十萬三人,八十萬四人,百萬五人, 百二十萬六人。不滿二十萬二歲一人,不滿十萬三歲一人。」 帝從之。 六年,鴻薨,賜贈有加常禮。子湛嗣。*[湛]*卒,子浮嗣。浮卒,子夏嗣。[一]   注[一]東觀記及續漢書「夏」字作「夔」也。 論曰:孔子曰「太伯三以天下讓,民無得而稱焉」。[一]孟子曰「聞伯夷之風者, 貪夫廉,懦夫有立志」。若乃太伯以天下而違周,伯夷率絜情以去國,並未始有其讓也。 [二]故太伯稱至德,伯夷稱賢人。後世聞其讓而慕其風,徇其名而昧其致,所以激詭行 生而取與妄矣。[三]至夫鄧彪、劉愷,讓其弟以取義,使弟受非服而己厚其名,於義不 亦薄乎![四]君子立言,非苟顯其理,將以啟天下之方悟者;立行,非獨善其身,將以 訓天下之方動者。言行之所開塞,可無慎哉!原丁鴻之心,主於忠愛乎?何其終悟而從 義也!異夫數子類乎徇名者焉。   注[一]此上論語載孔子之言也。鄭玄注云:「太伯,周太王之長子,次子仲雍,次 子季歷。太王見季歷賢,又生文王有聖人表,故欲立之,而未有命。太王疾,太伯因適 吳、越採藥,太王歿而不返,季歷為喪主,一讓也。季歷赴之,不來奔喪,二讓也。免 喪之後,遂斷髮文身,三讓也。三讓之美皆蔽隱不著,故人無得而稱焉。」 注[二]違,去也。未始猶未嘗也。言太伯、伯夷率性清絜,超然去國,未嘗故有求 讓之名。 注[三]徇,營也。言二子非故立讓風以求聲譽,故至德稱於前古。後代之人直欲營 慕其名,而昧其深致,所以激射詭譎之行生,而取與之閒多詐妄矣。 注[四]彪讓國異母弟荊及鳳,愷以國讓弟憲,帝皆許焉。弟不當襲爵,故言非服, 而彪、愷皆獨受美名,而陷弟於不義也。 贊曰:五更待問,應若鳴鐘。[一]庭列輜駕,堂修禮容。穆穆帝則,擁經以從。 [二]丁鴻翼翼,讓而不飾。高論白虎,深言日食。[三]   注[一]禮記曰:「夙夜強學以待問。」又曰「善待問者如撞鐘,扣之以小者則小鳴, 扣之以大者則大鳴,待其舂容而後盡其聲,不善荅問者反此」也。 注[二]從,就也。 注[三]春秋經書「日有食之」。杜注云:「日食者,月掩日。聖人不言月掩日,而 以自食為文,闕於所不見也。」 校勘記   一二四九頁三行桓榮字春卿按:集解引汪文台說,謂書鈔雲字子春。 一二四九頁三行事博士九江朱普按:王先謙謂今本東觀記作「朱文剛」。 一二五0頁一行入使授太子刊誤謂案文「入使」當作「使入」。按:孔廣陶校注本 北堂書鈔五十六引續漢書作「入授太子」,無「使」字。張森楷校勘記謂治要無「使」 字。 一二五0頁四行引閎弘為議郎按:東觀記無「弘」字。 一二五0頁八行建武十八年夏旱汲本、殿本「十八年」作「十六年」。按:光武紀 建武十八年夏五月旱,是作「十六年」者誤也。 一二五0頁一一行戲弘字奉卿按:「奉」原斗「秦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正。 一二五0頁一一行吳郡人也按:張□謂吳郡順帝時置,榮時乃會稽郡耳,「郡」當 為「縣」。 一二五三頁五行食邑五千戶按:東觀記作「五百戶」,雲後以五更祿終厥身。 一二五四頁五行則真邪幾於辨矣按:王先謙謂「真」蓋「貞」之誤。 一二五四頁一0行並解見吳漢傳按:集解引黃山說,謂注誤,乃見公孫述傳。 一二五五頁一行以侍中監虎賁中郎將按:刊誤謂漢無監虎賁官,蓋是「兼」字,與 丁鴻同也。 一二五五頁一四行則切而不勤按:集解引沉欽韓說,謂大戴禮保傅篇作「切而不 攘」,賈誼傳及新書作「切而不媿」。 一二五六頁一行召訓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本傳作「馴」,徐廣雲馴古訓字。 一二五八頁六行典執政無所迴避刊誤謂典為御史,非執政者,「政」當作「正」。 按:御覽四二七引作「正」。 一二五九頁五行糲食醋餐按:聚珍本東觀記「醋餐」作「粗餐」。 一二五九頁六行時太守向苗按:校補引錢大昭說,謂鸞,沛國人,苗當為國相,桓 典之為孝廉,國相王吉舉之,是其證。此云「太守」,誤。 一二五九頁七行復征*(辟)*拜議郎刊誤謂征則上征之,辟則諸府辟之,議郎當雲征 而已,明多「辟」字。今據刪。 一二五九頁一0行*[除]*陳留巳吾長據汲本、殿本補。 一二六0頁六行一無所*(當)**[留]*據殿本改,與聚珍本東觀記合。 一二六一頁三行*[猛]*雅善彬等據汲本、殿本補。按:御覽二一五引重「猛」字。 一二六一頁四行彬遂以廢按:御覽二一五引「以」作「見」。 一二六一頁六行所著七說按:校補引侯康及柳從辰說,並謂「七說」當作「七誤」。 一二六一頁六行夙智早成岐嶷也按:刊誤謂案蔡邕本以早成為一德,傳寫之誤,反 以「岐嶷」在下,當云「夙智岐嶷,早成也」。 一二六一頁一三行*[孔]*子曰據汲本、殿本補。 一二六二頁四行丁鴻字孝公按:王先謙謂李善文選注作「字季公」。 一二六三頁七行九江人鮑駿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袁宏紀「駿」作「俊」。 一二六三頁一五行故言亂*(也)**[世]*據殿本改。 一二六四頁一行父蒯聵與輒爭國按:汲本、殿本「聵」作「瞶」。下同。 一二六四頁二行不以父命辭於王命按:陳景雲謂按公羊傳本文,當作「不以父命辭 王父命」。 一二六四頁一0行魯陽鄉在尋陽*(郡)**[縣]*也集解引洪亮吉說,謂漢時止有尋陽 縣,屬廬江郡,此「郡」字蓋「縣」字之誤。今據改。 一二六四頁一三行數受賞賜擢徙校書刊誤謂漢校書者郎官而已,鴻已為二千石,不 當以校書為擢徙也,明衍「校書」二字。集解引惠棟說,謂如劉說,則「擢徙」二字無 所附麗,或作「尚書」。校補謂案劉意,「擢徙」二字承上「數受賞賜」為一句,不必 有所附麗,尚書六百石,亦非二千石擢徙之官。此傳但云「校書」,未言「校書郎」, 則「賞賜擢徙」與「校書」各為一事,原不必校書定為官名。今按:句當有脫鬥,諸說 皆未諦。 一二六五頁四行同斗斛權衡按:「同」原斗「角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正。 一二六五頁一二行弒君三十二按:「弒」原斗「殺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正。 一二六六頁一一行有伊尹之心則可無伊尹之心則篡也按:殿本「心」皆改作「志」, 取與今本孟子合。校補謂案周章傳論已引作「心」,官本同,周廣業據為孟子異本是也。 一二六六頁一四行雖有隱謀按:集解引王補說,謂袁宏紀作「雖欲隱諱」。 一二六七頁二行東觀記亦*(雲)*作先節據校補刪。 一二六七頁一三行左傳曰天為剛德按:汲本、殿本注無此七字,而有「天道終日干 干是其剛也」十字。 一二六八頁五行*[湛]*卒子浮嗣。據汲本、殿本補。 一二六八頁一0行而己厚其名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華嶠書「厚」作「享」。 一二六九頁一三行而以自食為文按:汲本、殿本「自食」斗「日食」。 後漢書卷三十八 張法滕馮度楊列傳 第二十八   張宗字諸君,南陽魯陽人也。王莽時,為縣陽泉鄉佐。[一]會莽敗,義兵起,宗乃 率陽泉民三四百人起兵略地,西至長安,更始以宗為偏將軍。宗見更始政亂,因將家屬 客安邑。   注[一]續漢書曰:「鄉佐,主佐鄉收稅賦。」 及大司徒鄧禹西征,定河東,宗詣禹自歸。禹聞宗素多權謀,乃表為偏將軍。 禹軍到栒邑,赤眉大觿且至,禹以栒邑不足守,欲引師進就堅城,而觿人多畏賊追, 憚為後拒。禹乃書諸將名於竹□,署其前後,亂著笥中,令各探之。[一]   宗獨不肯探,曰:「死生有命,張宗豈辭難就逸乎!」禹歎息謂曰:「將軍有親弱 在營,柰何不顧?」宗曰:「愚聞一卒畢力,百人不當;萬夫致死,可以橫行。 宗今擁兵數千,以承大威,何遽其必敗乎!」遂留為後拒。諸營既引兵,宗方勒厲 軍士,堅壘壁,以死當之。禹到前縣,議曰:「以張將軍之觿,當百萬之師,猶以小雪 投沸湯,雖欲戮力,其埶不全也。」乃遣步騎二千人反還迎宗。宗引兵始發,而赤眉卒 至,宗與戰,卻之,乃得歸營,於是諸將服其勇。及還到長安,宗夜將銳士入城襲赤眉, 中矛貫胛,[二]又轉攻諸營保,為流矢所激,皆幾至於死。   注[一]笥以竹為之。鄭玄注禮記云:「圓曰簞,方曰笥。」 注[二]胛,背上兩膊閒。 及鄧禹征還,光武以宗為京輔都尉,[一]將突騎與征西大將軍馮異共擊關中諸營保, 破之,遷河南都尉。建武六年,都尉官省,拜太中大夫。八年,穎川桑中盜賊腢起,宗 將兵擊定之。後青、冀盜賊屯聚山澤,宗以謁者督諸郡兵討平之。十六年,琅邪、北海 盜賊復起,宗督二郡兵討之,乃設方略,明購賞,皆悉破散,於是沛、楚、東海、臨淮 腢賊懼其威武,相捕斬者數千人,青、徐震慄。後遷琅邪相,其政好嚴猛,敢殺伐。永 平二年,卒於官。   注[一]秦每郡有尉一人,典兵禁,景帝更名都尉。武帝元鼎四年,置京輔都尉,各 一人,二千石,見前書也。 法雄字文強,扶風郿人也,齊襄王法章之後。秦滅齊,子孫不敢稱田姓,故以法為 氏。[一]宣帝時,徙三輔,世為二千石。雄初仕郡功曹,[二]辟太傅張禹府,舉雄高第, 除平氏長。[三]善政事,好發擿奸伏,盜賊稀發,吏人畏愛之。 南陽太守鮑得上其理狀,遷宛陵令。   注[一]法章,齊涽王子也。法章子建立,為秦所滅。見史記也。 注[二]續漢志曰「郡皆置諸曹掾史,功曹史,主選署功勞」也。 注[三]平氏,縣,屬南陽郡,故城今唐州平氏縣也。 永初三年,海賊張伯路等三千餘人,冠赤幘,服絳衣,自稱「將軍」,寇濱海九郡, 殺二千石令長。初,遣侍御史龐雄督州郡兵擊之,伯路等乞降,尋復屯聚。 明年,伯路復與平原劉文河等三百餘人稱「使者」。攻厭次城,殺長吏,[一]轉入 高唐,[二]燒官寺,出系囚,渠帥皆稱「將軍」,共朝謁伯路。伯路冠五梁冠,佩印綬, [三]黨觿浸盛。乃遣御史中丞王宗持節發幽、冀諸郡兵,合數萬人,乃征雄為青州刺史, 與王宗並力討之。連戰破賊,斬首溺死者數百人,余皆奔走,收器械財物甚觿。會赦詔 到,賊猶以軍甲未解,不敢歸降。於是王宗召刺史太守共議,皆以為當遂擊之。雄曰: 「不然。兵,凶器;戰,危事。[四]勇不可恃,勝不可必。賊若乘船浮海,深入遠島, 攻之未易也。及有赦令,可且罷兵,以慰誘其心,埶必解散,然後圖之,可不戰而定 也。」宗善其言,即罷兵。 賊聞大喜,乃還所略人。而東萊郡兵獨未解甲,賊復驚恐,遁走遼東,止海島上。 五年春,乏食,復抄東萊閒,雄率郡兵擊破之,賊逃還遼東,遼東人李久等共斬平之, 於是州界清靜。   注[一]厭次,今棣州縣是也。 注[二]高唐今博州縣。 注[三]漢官儀曰「諸侯冠進賢三梁,卿大夫、尚書、二千石冠兩梁,千石以下至小 吏冠一梁」,無五梁制者也。 注[四]史記范蠡之詞。 雄每行部,錄囚徒,察顏色,多得情偽,長吏不奉法者皆解印綬去。 在州四年,遷南郡太守,斷獄省少,戶口益增。郡濱帶江沔,[一]又有雲夢藪澤, [二]永初中,多虎狼之暴,前太守賞募張捕,反為所害者甚觿。雄乃移書屬縣曰:「凡 虎狼之在山林,猶人之居城市。古者至化之世,猛獸不擾,[三]皆由恩信寬澤,仁及飛 走。太守雖不德,敢忘斯義。記到,其毀壞檻稨,不得妄捕山林。」[四]是後虎害稍息, 人以獲安。在郡數歲,歲常豐稔。[五]元初中卒官。   注[一]水經曰:「沔水出武都沮縣東狼谷中,至江夏沙羨縣北,南入於江。」羨音 夷。 注[二]雲夢澤今在安州。 注[三]禮記曰:「大道之行,四靈以為畜。龍以為畜,故魚鮪不淰;鳳以為畜,故 鳥不獝;麟以為畜,故獸不狘。」是不擾之也。 注[四]檻謂捕獸之機也。稨謂穿地陷獸也。 注[五]稔,熟也。 子真,在逸人傳。 滕撫字叔輔,北海劇人也。初仕州郡,稍遷為涿令,有文武才用。太守以其能,委 任郡職,兼領六縣。[一]風政修明,流愛於人,在事七年,道不拾遺。   注[一]續漢志涿郡領七縣,除涿以外,有乃、故安、范陽、良鄉、北新城、方城六 縣,使撫兼領之。 順帝末,揚、徐盜賊腢起,盤牙連歲。[一]建康元年,九江范容、周生等相聚反亂, 屯據歷陽,[二]為江淮巨患,遣御史中丞馮緄將兵督揚州刺史尹耀、九江太守鄧顯討之。 耀、顯軍敗,為賊所殺。又陰陵人徐鳳、馬勉等復寇郡縣,殺略吏人。鳳衣絳衣,帶黑 綬,稱「無上將軍」,勉皮冠黃衣,帶玉印,稱「黃帝」,築營於當塗山中。[三]乃建 年號,置百官,遣別帥黃虎攻沒合肥。[四]明年,廣陵賊張嬰等復聚觿數千人反,據廣 陵。朝廷博求將帥,三公舉撫有文武才,拜為九江都尉,與中郎將趙序助馮緄合州郡兵 數萬人共討之。又廣開賞募,錢、邑各有差。梁太后慮腢賊屯結,諸將不能制,又議遣 太尉李固。未及行,會撫等進擊,大破之,斬馬勉、范容、周生等千五百級,徐鳳遂將 余觿攻燒東城縣。[五]下邳人謝安應募,率其宗親設伏擊鳳,斬之,封安為平鄉侯,邑 三千戶。拜撫中郎將,督揚徐二州事。撫復進擊張嬰,斬獲千餘人。趙序坐畏懦不進, 詐增首級,征還□市。又歷陽賊華孟自稱「黑帝」,攻九江,殺郡守。撫乘勝進擊,破 之,斬孟等三千八百級,虜獲七百餘人,牛馬財物不可勝筭。於是東南悉平,振旅而還。 以撫為左馮翊,除一子為郎。撫所得賞賜,盡分於麾下。   注[一]盤牙謂相連結。 注[二]歷陽今和州縣。 注[三]當塗縣之山也,在今宣州。 注[四]合肥故城在今廬州北也。 注[五]東城縣故城在今豪州定遠縣東南。 性方直,不交權埶,宦官懷忿。及論功當封,太尉胡廣時錄尚書事,承旨奏黜撫, 天下怨之。卒於家。 馮緄字鴻卿,巴郡宕渠人也,[一]少學春秋、司馬兵法。[二]父煥,安帝時為幽州 刺史,疾忌奸惡,數致其罪。時玄菟太守姚光亦失人和。建光元年,怨者乃詐作璽書譴 責煥、光,賜以歐刀。又下遼東都尉龐奮使速行刑,奮即斬光收煥。煥欲自殺,緄疑詔 文有異,止煥曰:「大人在州,志欲去惡,實無它故,必是凶人妄詐,規肆奸毒。願以 事自上,甘罪無晚。」煥從其言,上書自訟,果詐者所為,征奮抵罪。會煥病死獄中, 帝愍之,賜煥、光錢各十萬,以子為郎中。緄由是知名。   注[一]宕渠,縣,故城在今渠州東北。緄音古本反。 注[二]謝承書曰,緄學公羊春秋。史記曰,司馬穰苴者,田完之苗裔也,當景公時, 善用兵。至齊威王時,使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,而附穰苴其中,號曰司馬穰苴也。 家富好施,賑赴窮急,為州裡所歸愛。初舉孝廉,七遷為廣漢屬國都尉,征拜御史 中丞。順帝末,以緄持節督揚州諸郡軍事,與中郎將滕撫擊破腢賊,遷隴西太守。後鮮 卑寇邊,以緄為遼東太守,曉喻降集,虜皆弭散。[一]征拜京兆尹,轉司隸校尉,所在 立威刑。遷廷尉、太常。   注[一]弭,止也。 時長沙蠻寇益陽,屯聚積久,至延熹五年,觿轉盛,而零陵蠻賊復反應之,合二萬 餘人,攻燒城郭,殺傷長吏。又武陵蠻夷悉反,寇掠江陵閒,荊州刺史劉度、南郡太守 李肅並奔走荊南,皆沒。於是拜緄為車騎將軍,將兵十餘萬討之,詔策緄曰:「蠻夷猾 夏,久不討攝,[一]各焚都城,蹈籍官人。州郡將吏,死職之臣,相逐奔竄,曾不反顧, 可愧言也。將軍素有威猛,是以擢授六師。[一]   前代陳湯、馮、傅之徒,以寡擊觿,[三]郅支、夜郎、樓蘭之戎,頭懸都街,[四]   □、霍北征,功列金石,是皆將軍所究覽也。[五]今非將軍,誰與修復前多? 進赴之宜,權時之策,將軍一之,出郊之事,不復內御。[六]已命有司祖於國門。 [七]   詩不雲乎:『進厥虎臣,闞如虓虎,敷敦淮濆,仍執丑虜。』將軍其勉之!」[八]   注[一]猾,亂也。夏,華夏也。攝,持也。書曰:「蠻夷猾夏。」 注[二]六師猶六軍也,詩云「整我六師,以修我戎」也。 注[三]陳湯字子公,山陽瑕丘人也。元帝時,為西域副校尉,矯發西域諸國兵四萬 人,誅斬郅支單于,傳首長安,懸於棗街。馮奉世字子明,上黨潞人也。 宣帝時,以□尉持節送大宛諸國客到伊修城。時莎車王萬年殺漢使者,子明乃以節 告諸國王,發兵五千人擊莎車,殺其王,傳首詣長安。傅介子,北地人。 昭帝時,為平樂監。時樓蘭國數反覆,霍光白遣介子與士卒,繼金幣以賜外國為名, 至樓蘭,樓蘭王與介子飲,乃令壯士二人刺殺之,持首詣闕。 注[四]夜郎,西南夷之國也。成帝時,夜郎王興數不從命,牂柯太守陳立行縣至夜 郎,召興,興從邑君數十人見立,立數責,因斷興頭。案:夜郎王首不傳京師,殺之者 陳立,又非陳湯、馮、傅,此蓋泛論誅戮戎夷耳。 注[五]□青、霍去病俱出擊匈奴,青至寘顏山,斬首九千級,去病斬首七萬餘級, 次*(到)*[封]狼居胥山乃還也。 注[六]一猶專也,言出郊以外,不復由內制御也。淮南子曰「凡命將,主親授鉞曰: 『從此上至天,將軍制之。』將荅曰:『國不可從外理,軍不可從中御』」也。 注[七]祖,道祭也。鄭玄注禮記云:「天子九門:路門也,應門也,雉門也,庫門 也,戲門也,國門也,近郊門也,遠郊門也,關門也。」 注[八]詩大雅也。當周宣王時,徐方、淮夷反叛,宣王乃進其虎猛之臣,謂方叔、 召虎之類也。虓虎,怒聲也。水涯曰濆。敷,布也。丑,觿也。仍,因也。言佈兵敦逼 淮水之涯,因執得觿虜。引詩戒緄,令其勉也。 時天下饑饉,帑藏虛盡,每出征伐,常減公卿奉祿,假王侯租賦,前後所遣將帥, 宦官輒陷以折耗軍資,往往抵罪。緄性烈直,不行賄賂,懼為所中,乃上疏曰:「埶得 容奸,伯夷可疑;苟曰無猜,盜跖可信。[一]故樂羊陳功,文侯示以謗書。[二]願請中 常侍一人監軍財費。」尚書朱穆奏緄以財自嫌,失大臣之節。有詔勿劾。   注[一]莊子曰,孔子與柳下季為友,弟名曰盜跖,從卒九千人,橫行,侵暴諸侯, 驅人馬牛,取人婦女,貪虐無親,萬人苦之。 注[二]樂羊,魏將軍也。史記曰,魏文侯令樂羊將而攻中山,三年而拔之。樂羊反 而論功,文侯示之謗書一篋。樂羊再拜曰:「此非臣之功也。」 緄軍至長沙,賊聞,悉詣營道乞降。[一]進擊武陵蠻夷,斬首四千餘級,受降十餘 萬人,荊州平定。詔書賜錢一億,固讓不受。振旅還京師,推功於從事中郎應奉,薦以 為司隸校尉,而上書乞骸骨,朝廷不許。監軍使者張敞承宦官旨,奏緄將傅婢二人戎服 自隨,又輒於江陵刻石紀功,請下吏案理。尚書令黃鑈奏議,以為罪無正法,不合致糾。 會長沙賊復起,攻桂陽、武陵,緄以軍還盜賊復發,策免。   注[一]營道,今道州縣也。 頃之,拜將作大匠,轉河南尹。上言「舊典,中官子弟不得為牧人職」,帝不納。 復為廷尉。時山陽太守單遷以罪系獄,緄考致其死。遷,故車騎將軍單超之弟,中 官相黨,遂共誹章誣緄,坐與司隸校尉李膺、大司農劉佑俱輸左校。應奉上疏理緄等, 得免。後拜屯騎校尉,復為廷尉,卒於官。 緄弟允,清白有孝行,能理尚書,善推步之術。[一]拜降虜校尉,終於家。[二]   注[一]推步謂究日月五星之度,昏旦節氣之差。 注[二]謝承書曰:「緄子鸞,舉孝廉,除郎中。」 度尚字博平,山陽湖陸人也。家貧,不修學行,不為鄉里所推舉。[一]積困窮,乃 為宦者同郡侯覽視田,得為郡上計吏,拜郎中,除上虞長。[二]為政嚴峻,明於發擿奸 非,吏人謂之神明。[三]遷文安令,[四]遇時疾疫,谷貴人饑,尚開倉稟給,營救疾者, 百姓蒙其濟。時冀州刺史朱穆行部,見尚甚奇之。   注[一]續漢書曰:「尚少喪父,事母至孝,通京氏易、古文尚書。為吏清絜,有文 武才略。」與此不同。 注[二]上虞,縣,故城在今越州余姚縣西。 注[三]謝承書曰:「尚進善愛人,坐以待旦,擢門下書佐朱鑈,恆歎述之,以為有 不凡之操。鑈後官至車騎將軍,遠近奇尚有知人之鑒。」 注[四]文安,縣,故城在今瀛州文安縣東北。 延熹五年,長沙、零陵賊合七八千人,自稱「將軍」,入桂陽、蒼梧、南海、交址, 交址刺史及蒼梧太守望風逃奔,二郡皆沒。遣御史中丞盛修募兵討之,不能克。豫章艾 縣人六百餘人,應募而不得賞直,怨恚,遂反,焚燒長沙郡縣,寇益陽,[一]殺縣令, 觿漸盛。又遣謁者馬睦,督荊州刺史劉度擊之,軍敗,睦、度奔走。桓帝詔公卿舉任代 劉度者,尚書朱穆舉尚,自右校令擢為荊州刺史。尚躬率部曲,與同勞逸,廣募雜種諸 蠻夷,明設購賞,進擊,大破之,降者數萬人。桂陽宿賊渠帥卜陽、潘鴻等畏尚威烈, 徙入山谷。尚窮追數百里,遂入南海,破其三屯,多獲珍寶。而陽、鴻等黨觿猶盛,尚 欲擊之,而士卒驕富,莫有□志。尚計緩之則不戰,逼之必逃亡,乃宣言卜陽、潘鴻作 賊十年,習於攻守,今兵寡少,未易可進,當須諸郡所發悉至,爾乃並力攻之。申令軍 中,恣聽射獵。兵士喜悅,大小皆相與從禽。尚乃密使所親客潛焚其營,珍積皆盡。獵 者來還,莫不泣涕。尚人人慰勞,深自咎責,因曰:「卜陽等財寶足富數世,諸卿但不 並力耳。所亡少少,何足介意!」觿聞鹹憤踴,尚□令秣馬蓐食,明旦,逕赴賊屯。陽、 鴻等自以深固,不復設備,吏士乘銳,遂大破平之。   注[一]益陽,縣,在益水之陽,故城在今潭州益陽縣東。 尚出兵三年,腢寇悉定。七年,封右鄉侯,遷桂陽太守。明年,征還京師。時荊州 兵朱蓋等,征戍役久,財賞不贍,忿恚,復作亂,與桂陽賊胡蘭等三千餘人復攻桂陽, 焚燒郡縣,太守任胤□城走,賊觿遂至數萬。轉攻零陵,太守陳球固守拒之。於是以尚 為中郎將,將幽、冀、黎陽、烏桓步騎二萬六千人救球,又與長沙太守抗徐等發諸郡兵, 並埶討擊,大破之,斬蘭等首三千五百級,餘賊走蒼梧。詔賜尚錢百萬,餘人各有差。 時抗徐與尚俱為名將,數有功。徐字伯徐,丹陽人,鄉邦稱其膽智。初試守宣城長, 悉移深林遠藪椎髻鳥語之人置於縣下,[一]由是境內無復盜賊。後為中郎將宗資別部司 馬,擊太山賊公孫舉等,破平之,斬首三千餘級,封烏程東鄉侯五百戶。[二]遷太山都 尉,寇盜望風奔亡。及在長沙,宿賊皆平。卒於官。 桓帝下詔追增封徐五百戶,並前千戶。   注[一]宣城,縣,故城在今宣州南陵縣東。椎,獨髻也,音直追反。鳥語謂語聲似 鳥也。書曰:「島夷卉服。」 注[二]烏程,今湖州縣。 復以尚為荊州刺史。尚見胡蘭餘黨南走蒼梧,懼為己負,乃偽上言蒼梧賊入荊州界, 於是征交址刺史張盤下廷尉。辭狀未正,會赦見原。盤不肯出獄,方更牢持械節,獄吏 謂盤曰:「天恩曠然而君不出,*(何)**[可]*乎?」盤因自列曰: 「前長沙賊胡蘭作難荊州,餘黨散入交址。盤身嬰甲冑,涉危履險,討擊凶患,斬 殄渠帥,余盡鳥竄冒遁,還奔荊州。刺史度尚懼盤先言,怖畏罪戾,[一]伏奏見誣。盤 備位方伯,為國爪牙,[二]而為尚所枉,受罪牢獄。夫事有虛實,法有是非。盤實不辜, 赦無所除。如忍以苟免,永受侵辱之恥,生為惡吏,死為敝鬼。乞傳尚詣廷尉,面對曲 直,足明真偽。 尚不征者,盤埋骨牢檻,終不虛出,望塵受枉。」廷尉以其狀上,詔書征尚到廷尉, 辭窮受罪,以先有功得原。盤字子石,丹陽人,以清白稱,終於廬江太守。   注[一]戾亦罪也。 注[二]爪牙,以猛獸為喻,言為國之扞□也。詩曰「圻父,予王之爪牙」也。 尚後為遼東太守,數月,鮮卑率兵攻尚,與戰,破之,戎狄憚畏。年五十,延熹九 年,卒於官。 楊琁字機平,會稽烏傷人也。高祖父茂,本河東人,從光武征伐,為威寇將軍,封 烏傷新陽鄉侯。建武中就國,傳封三世,有罪國除,因而家焉。父扶,交址刺史,有理 能名。兄喬,為尚書,容儀偉麗,數上言政事,桓帝愛其才魍,詔妻以公主,喬固辭不 聽,遂閉口不食,七日而死。 琁初舉孝廉,稍遷,靈帝時為零陵太守。是時蒼梧、桂陽猾賊相聚,攻郡縣,賊觿 多而琁力弱,吏人憂恐。琁乃特製馬車數十乘,以排囊盛石灰於車上,[一]   系布索於馬尾,又為兵車,專彀弓弩,克*(共)**[期]*會戰。乃令馬車居前,順風 鼓灰,賊不得視,因以火燒布,[布]然馬驚,奔突賊陣,因使後車弓弩亂髮,鉦鼓鳴震。 腢盜波駭破散,追逐傷斬無數,梟其渠帥,郡境以清。[二]荊州刺史趙凱,誣奏琁實非 身破賊,而妄有其功。琁與相章奏,凱有黨助,遂檻車征琁。防禁嚴密,無由自訟,乃 噬臂出血,書衣為章,具陳破賊形埶,及言凱所誣狀,潛令親屬詣闕通之。詔書原琁, 拜議郎,凱反受誣人之罪。   注[一]排囊即今囊袋也。排音蒲拜反。 注[二]梟,懸也。 琁三遷為勃海太守,所在有異政,以事免。後尚書令張溫特表薦之,征拜尚書僕射。 以病乞骸骨,卒於家。 論曰:安順以後,風威稍薄,寇攘□橫,緣隙而生,剽人盜邑者不闋時月,[一]   假署皇王者蓋以十數。或托驗神道,或矯妄冕服。然其雄渠魁長,未有聞焉,猶至 壘盈四郊,奔命首尾。[二]若夫數將者,並宣力勤慮,以勞定功,[三]而景風之賞未甄, 膚受之言互及。[四]以此而推,政道難乎以免。[五]   注[一]闋,息也。 注[二]壘,軍壁也。禮記曰:「四郊多壘,卿大夫之辱。」奔命謂有命即奔赴之。 左傳曰「余必使爾罷於奔命」也。 注[三]宣,布也。尚書曰:「宣力四方。」禮記曰:「以勞定國則祀之。」 注[四]景風至則行賞,解見和紀。甄,明也。膚受謂得皮膚之言而受之,不深知其 情核者也。孔子曰:「膚受之愬不行焉,可謂明矣。」 注[五]論語孔子曰:「不有祝鮀之佞,難乎免於今之世矣。」 贊曰:張宗裨禹,敢殿後拒。[一]江、淮、海、岱,虔劉寇阻。[二]其誰清之? 雄、尚、緄、撫。琁能用譎,亦云振旅。   注[一]殿音丁見反。 注[二]虔、劉皆殺也。 校勘記   一二七五頁六行禹軍到栒邑按:「栒」原斗「□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正。下同。 一二七五頁一0行何遽其必敗乎按:王先謙謂「遽」下疑奪「知」字。 一二七五頁一二行雖欲戮力「戮」汲本作「曒」。按:戮曒通。 一二七六頁一0行武帝元鼎四年置京輔都尉各一人按:漢書百官公卿表云「元鼎四 年,更置三輔都尉,都尉丞各一人」。京輔都尉為三輔都尉之一,注文有脫誤。刊誤謂 脫「左右輔」三字。 一二七六頁一三行遷宛陵令按:宛陵屬丹陽郡,此指河南郡之苑陵,「宛」當作 「苑」,說詳校補。 一二七八頁八行是後虎害稍息人以獲安按:汲本、集解本「稍」作「消」。王先謙 謂作「稍」蓋誤,稍息不得雲人安也。 一二七八頁一六行子真在逸人傳按: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逸人即逸民,章懷避諱, 改為「人」字,後來追改,不及□檢它傳,故或改或否耳。 一二七九頁四行盤牙連歲殿本考證謂「牙」字是「□」字之誤。按:「□」即「互」 之俗字。 一二八0頁五行當塗縣之山也在今宣州集解引吳仁傑說,謂有兩當塗縣,一在九江 郡,一在宣州。宣之當塗,晉成帝始置,東都固未之有。今按:「宣州」當依下邳惠王 傳注作「濠州」。 一二八0頁七行在今豪州定遠縣東南「豪州」集解本作「濠州」。按:元和郡縣志 謂隋開皇三年改高齊之西楚州為濠州,因水為名,大業三年改為鐘離郡,唐武德五年復 改為濠州。中閒誤去「水」旁作「豪」,元和三年又加「水」焉。 一二八二頁一一行次*(到)**[封]*狼居胥山乃還也據汲本、殿本改。 一二八三頁一0行受降十餘萬人按:汲本、殿本「十餘萬」作「十萬餘」。 一二八四頁五行緄弟允集解引惠棟說,謂華陽國志作「元」,字公信。今按:古人 名字相應,元無信義,當從本傳為是。 一二八五頁四行豫章艾縣人六百餘人王先謙謂案上下文衍一「人」字。今按: 疑本作「豫章艾縣民六百餘人」,後避唐太宗諱,改「民」為「人」耳。 一二八六頁一0行書曰島夷卉服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禹貢「島夷」漢書地理志作 「鳥夷」,鄭康成、王肅本皆同,故章懷引以證鳥語之義。後人依今本改「鳥」字為 「島」,而此注遂成贅文矣。按:王先謙謂注引「島夷」當作「鳥夷」。 一二八六頁一二行乃偽上言蒼梧賊入荊州界按:「偽」原斗「為」,逕據汲本、殿 本改正。 一二八六頁一四行天恩曠然而君不出*(何)**[可]*乎汲本、殿本「何乎」作「何 也」,今據通鑒改。 一二八八頁二行以排囊盛石灰於車上按:「上」原斗「土」,逕改正。 一二八八頁三行克*(共)**[期]*會戰按:刊誤謂已言會戰,何用「共」字,蓋本是 「期」,誤作「其」,遂轉作「共」也。今據改。 一二八八頁三行因以火燒布*[布]*然據汲本、殿本補。 一二八八頁六行及言凱所誣狀按:汲本、殿本「及」作「又」。 一二八九頁七行不有祝鮀之佞按:殿本此下有「而有宋朝之美」六字。 後漢書卷三十九 劉趙淳於江劉周趙列傳 第二十九   孔子曰:「夫孝莫大於嚴父,嚴父莫大於配天,則周公其人也。」[一]子路曰: 「傷哉貧也!生無以養,死無以葬。」子曰:「啜菽飲水,孝也。」[二]夫鐘鼓非 樂雲之本,而器不可去;[三]三牲非致孝之主,而養不可廢。[四]存器而忘本,樂之遁 也;[五]調器以和聲,樂之成也。崇養以傷行,孝之累也;[六]修己以致祿,養之大也。 故言能大養,則周公之祀,致四海之祭;言以義養,則仲由之菽,甘於東鄰之牲。[七] 夫患水菽之薄,干祿以求養者,是以恥祿親也。 [八]存誠以盡行,孝積而祿厚者,此能以義養也。   注[一]配天謂宗祀文王於明堂,以配上帝。 注[二]事見禮記。啜音昌悅反。廣雅曰:「啜,食也。」 注[三]論語孔子曰:「樂雲樂雲,鐘鼓雲乎哉?」言樂之所貴者,移風易俗也,非 謂鐘鼓而已,然而不可去鐘鼓。去音丘呂反。 注[四]孝經曰:「雖日用三牲,猶為不孝。」言孝子者,以和顏悅色為難也,非謂 三牲而已,然不可闕甘旨。 注[五]遁,失也。言盛飾鐘廣之器而忘移風之本,是失樂之意也。 注[六]不義而崇養,更為親憂,是孝之累也。 注[七]易曰「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禴祭」也。 注[八]干,求也。謂不以道求祿,故可恥也。 中興,廬江毛義少節,家貧,以孝行稱。南陽人張奉慕其名,往候之。坐定而府檄 適至,以義守令,[一]義奉檄而入,喜動顏色。奉者,志尚士也,心賤之,自恨來,固 辭而去。及義母死,去官行服。數辟公府,為縣令,進退必以禮。 後舉賢良,公車征,遂不至。張奉歎曰:「賢者固不可測。往日之喜,乃為親屈也。 斯蓋所謂『家貧親老,不擇官而仕』者也。」[二]建初中,章帝下詔□寵義,賜谷千斛, 常以八月長吏問起居,加賜羊酒。壽終於家。   注[一]檄,召書也。東觀記曰:「義為安陽尉,府檄到,當守令」也。 注[二]韓詩外傳曾子曰:「任重道遠,不擇地而息。家貧親老,不擇官而仕。」 安帝時,汝南薛包孟嘗,好學篤行,喪母,以至孝聞。及父娶後妻而憎包,分出之, 包日夜號泣,不能去,至被歐杖。不得已,廬於捨外,旦入而灑掃,父怒,又逐之。乃 廬於里門,昏晨不廢。積歲余,父母籩而還之。後行六年服,喪過乎哀。既而弟子求分 財異居,包不能止,乃中分其財。奴婢引其老者,曰:「與我共事久,若不能使也。」 田廬取其荒頓者,[一]曰:「吾少時所理,意所戀也。」器物取朽敗者,曰:「我素所 服食,身口所安也。」弟子數破其產,輒復賑給。建光中,公車特徵,至,拜侍中。包 性恬虛,稱疾不起,以死自乞。有詔賜告歸,加禮如毛義。[二]年八十餘,以壽終。   注[一]頓猶廢也。 注[二]告,請假也。漢制,吏病滿三月當免,天下優賜其告,使得帶印綬,將官屬, 歸家養病,謂之賜告也。 若二子者,推至誠以為行,行信於心而感於人,以成名受祿致禮,斯可謂能以孝養 也。若夫江革、劉般數公者之義行,猶斯志也。撰其行事著於篇。[一]   注[一]自此已上,並略華嶠之詞也。 劉平字公子,楚郡彭城人也。本名曠,顯宗後改為平。王莽時為郡吏,守菑丘長, [一]政教大行。其後每屬縣有劇賊,輒令平守之,所至皆理,由是一郡稱其能。   注[一]菑丘,縣,屬彭城國。 更始時,天下亂,平弟仲為賊所殺。其後賊復忽然而至,平扶侍其母,奔走逃難。 仲遺腹女始一歲,平抱仲女而□其子。母欲還取之,平不聽,曰:「力不能兩活,仲不 可以絕類。」遂去不顧,與母俱匿野澤中。平朝出求食,逢餓賊,將亨*[之]*,平叩頭 曰:「今旦為老母求菜,老母待曠為命,願得先歸,食母異,還就死。」 [一]因涕泣。賊見其至誠,哀而遣之。平還,既食母訖,因白曰:「屬與賊期,義 不可欺。」遂還詣賊。觿皆大驚,相謂曰:「常聞烈士,乃今見之。子去矣,吾不忍食 子。」於是得全。   注[一]食音飼。下同。 建武初,平狄將軍龐萌反於彭城,攻敗郡守孫萌。平時復為郡吏,冒白刃伏萌身上, 被七創,困頓不知所為,號泣請曰:「願以身代府君。」賊乃斂兵止,曰: 「此義士也,勿殺。」遂解去。萌傷甚氣絕,有頃蘇,渴求飲。平傾其創血以飲之。 後數日萌竟死,平乃裹創,扶送萌喪,至其本縣。 後舉孝廉,拜濟陰郡丞,太守劉育甚重之,任以郡職,上書薦平。會平遭父喪去官。 服闋,拜全椒長,[一]政有恩惠,百姓懷感,人或增貲就賦,或減年從役。刺史、太守 行部,獄無系囚,人自以得所,不知所問,[二]唯班詔書而去。 後以病免。   注[一]全椒,縣,屬九江郡也。 注[二]「所」或作「何」。 顯宗初,尚書僕射鐘離意上書薦平及琅邪王望、東萊王扶曰:「臣竊見琅邪王望、 楚國劉曠、東萊王扶,皆年七十,執性恬淡,所居之處,邑裡化之,修身行義,應在朝 次。臣誠不足知人,竊慕推士進賢之義。」書奏,有詔征平等,特賜辦裝錢。至皆拜議 郎,並數引見。平再遷侍中,永平三年,拜宗正,數薦達名士承宮、郇恁等。[一]在位 八年,以老病上疏乞骸骨,卒於家。   注[一]恁字君大,見黃憲傳。恁音人甚反。 王望字慈卿,客授會稽,自議郎遷青州刺史,甚有威名。是時州郡災旱,百姓窮荒, 望行部,道見饑者,裸行草食,五百餘人,愍然哀之,因以便宜出所在布粟,給其 *(廩)**[稟]*糧,為作褐衣。[一]事畢上言,帝以望不先表請,章示百官,詳議其罪。 時公卿皆以為望之專命,法有常條。鐘離意獨曰:「昔華元、子反,楚、宋之良臣,不 稟君命,□平二國,春秋之義,以為美談。[二]今望懷義忘罪,當仁不讓,若繩之以法, 忽其本情,將乖聖朝愛育之旨。」帝嘉意議,赦而不罪。   注[一]許慎注淮南子曰:「楚人謂袍為短褐。」 注[二]春秋:「楚子圍宋,宋人及楚人平。」公羊傳曰:「外平不書,此何以書? 大其平乎己也。何大其平乎己?莊王圍宋,有七日之糧爾,盡此不勝,將去而歸爾, 於是使司馬子反乘堙而窺宋城,宋華元亦乘堙而出見之。子反曰:『子之國何如?』華 元曰:『憊矣。』曰:『何如?』曰:『易子而食之,析骸而炊之。』子反曰:『諾。 吾軍有七日之糧爾。 盡此不勝,將去而歸爾。』揖而去之,反於莊王。莊王怒曰:『吾使子往視之,子 曷為告之!』子反曰:『以區區之宋,猶有不欺人之臣,可以楚而無乎?是以告之。』 王曰:『諾。』引師而去之。故君子大其平乎己也。」 王扶字子元,掖人也。[一]少修節行,客居琅邪不其縣,所止聚落化其德。[二]   國相張宗謁請,不應,欲強致之,遂杖策歸鄉里。連請,固病不起。太傅鄧禹辟, 不至。後拜議郎,會見,恂恂似不能言。[三]然性沉正,不可干以非義,當世高之。永 平中,臨邑侯劉復[四]著漢德頌,盛稱扶為名臣雲。   注[一]掖,今萊州縣。 注[二]小於鄉曰聚。廣雅曰:「落,居也。」 注[三]恂恂,恭順之魍。 注[四]復,光武兄伯升之孫,北海王興之子也。 趙孝字長平,沛國蘄人也。[一]父普,王莽時為田禾將軍,[二]任孝為郎。每告歸, 常白衣步擔。嘗從長安還,欲止郵亭。亭長先時聞孝當過,以有長者客,掃灑待之。 [三]孝既至,不自名,[四]長不肯內,因問曰:「聞田禾將軍子當從長安來,何時 至乎?」孝曰:「尋到矣。」於是遂去。[五]及天下亂,人相食。孝弟禮為餓賊所得, 孝聞之,即自縛詣賊,曰:「禮久餓羸瘦,不如孝肥飽。」賊大驚,並放之,謂曰: 「可且歸,更持米糒來。」孝求不能得,復往報賊,願就亨。觿異之,遂不害。鄉黨服 其義。州郡辟召,進退必以禮。舉孝廉,不應。   注[一]蘄音機。 注[二]王莽時置田禾將軍,屯田北邊。 注[三]素聞孝高名,故以為長者客也。「灑」與「灑」通,音所買反。 注[四]不稱名也。 注[五]華嶠書曰:「孝報雲三日至矣。」 永平中,辟太尉府,顯宗素聞其行,詔拜諫議大夫,遷侍中,又遷長樂□尉。 復征弟禮為御史中丞。禮亦恭謙行己,類於孝。帝嘉其兄弟篤行,欲寵異之,詔禮 十日一就□尉府,太官送供具,令共相對盡歡。數年,禮卒,帝令孝從官屬送喪歸葬。 後歲余,復以□尉賜告歸,卒於家。孝無子,拜禮兩子為郎。 時汝南有王琳巨尉者,年十餘歲喪父母。因遭大亂,百姓奔逃,唯琳兄弟獨守塚廬, 號泣不絕。弟季,出遇赤眉,將為所哺,[一]琳自縛,請先季死,賊鄉而放遣,由是顯 名鄉邑。後辟司徒府,薦士而退。   注[一]哺,食之也。哺音補胡反。 琅邪魏譚少閒者,時亦為饑寇所獲,等輩數十人皆束縛,以次當亨。賊見譚似謹厚, 獨令主□,暮輒執縛。賊有夷長公,[一]特哀念譚,密解其縛,語曰:「汝曹皆應就食, 急從此去。」對曰:「譚為諸君□,恆得遺余,餘人皆茹草萊,不如食我。」長公義之, 相曉赦遣,並得俱免。譚永平中為主家令。[二]   注[一]夷,姓也。 注[二]公主家令也。 又齊國兒萌子明、[一]梁郡車成子威二人,兄弟並見執於赤眉,將食之,萌、成叩 頭,乞以身代,賊亦哀而兩釋焉。   注[一]兒音五兮反。 淳於恭字孟孫,北海淳於人也。[一]善說老子,清靜不慕榮名。家有山田果樹,人 或侵盜,輒助為收采。又見偷刈禾者,恭念其愧,因伏草中,盜去乃起,裡落化之。   注[一]淳於,縣,故城*(今)*在*[今]*密州安丘縣東北,故淳於國也。 王莽末,歲饑兵起,恭兄崇將為盜所亨,恭請代,得俱免。後崇卒,恭養孤幼,教 誨學問,有不如法,輒反用杖自棰,以感悟之,兒籩而改過。初遭賊寇,百姓莫事農桑。 恭常獨力田耕,鄉人止之曰:「時方淆亂,死生未分,何空自苦為?」 恭曰:「縱我不得,它人何傷。」墾耨不輟。後州郡連召,不應,遂幽居養志,潛 於山澤。舉動周旋,必由禮度。建武中,郡舉孝廉,司空辟,皆不應,客隱琅邪黔陬山, 遂數十年。[一]   注[一]黔陬縣之山也。黔陬故城在今密州諸城縣東北也。 建初元年,肅宗下詔美恭素行,告郡賜帛二十匹,遣詣公車,除為議郎。引見極日, 訪以政事,遷侍中騎都尉,禮待甚優。其所薦名賢,無不徵用。進對陳政,皆本道德, 帝與之言,未嘗不稱善。五年,病篤,使者數存問,卒於官。 詔書□歎,賜谷千斛,刻石表閭。除子孝為太子舍人。 江革字次翁,齊國臨淄人也。少失父,獨與母居。遭天下亂,盜賊並起,革負母逃 難,備經阻險,常採拾以為養。數遇賊,或劫欲將去,革輒涕泣求哀,言有老母,辭氣 願款,有足感動人者。[一]賊以是不忍犯之,或乃指避兵之方,[二]   遂得俱全於難。革轉客下邳,窮貧裸跣,行傭以供母,便身之物,莫不必給。   注[一]願,謹也。款,誠也。 注[二]華嶠書曰「語以避兵道」也。 建武末年,與母歸鄉里。每至歲時,縣當案比,[一]革以母老,不欲搖動,自在轅 中挽車,不用牛馬,由是鄉里稱之曰「江巨孝」。[二]太守嘗備禮召,革以母老不應。 及母終,至性殆滅,嘗寢伏頤廬,服竟,不忍除。郡守遣丞掾釋服,因請以為吏。   注[一]案驗以比之,猶今魍閱也。 注[二]巨,大也。華嶠書曰「臨淄令楊音高之,設特席,顯異巨孝於稠人廣觿中, 親奉錢以助供養」也。 永平初,舉孝廉為郎,補楚太僕。月餘,自劾去。楚王英馳遣官屬追之,遂不肯還。 復使中傅贈送,辭不受。後數應三公命,輒去。 建初初,太尉牟融舉賢良方正,再遷司空長史。肅宗甚崇禮之,遷五官中郎將。 每朝會,帝常使虎賁扶侍,及進拜,恆目禮焉。[一]時有疾不會,輒太官送醪膳, 恩寵有殊。於是京師貴戚□尉馬廖、侍中竇憲慕其行,各奉書致禮,革無所報受。[二] 帝聞而益善之。後上書乞骸骨,轉拜諫議大夫,賜告歸,因謝病稱篤。   注[一]獨視之也。 注[二]華嶠書曰:「終不報書,一無所受。」 元和中,天子思革至行,制詔齊相曰:「諫議大夫江革,前以病歸,今起居何如? 夫孝,百行之冠,觿善之始也。國家每惟志士,未嘗不及革。縣以見谷千斛賜『巨 孝』,常以八月長吏存問,致羊酒,以終厥身。[一]如有不幸,祠以中牢。」 由是「巨孝」之稱,行於天下。及卒,詔復賜谷千斛。   注[一]華嶠書曰:「致羊一頭,酒二斛。」 劉般字伯興,宣帝之玄孫也。宣帝封子囂於楚,是為孝王。孝王生思王衍,衍生王 紆,紆生般。自囂至般,積累仁義,世有名節,而紆尤慈篤。早失母,同產弟原鄉侯平 尚幼,紆親自鞠養,常與共臥起飲食。及成人,未嘗離左右。平病卒,紆哭泣歐血,數 月亦歿。初,紆襲王封,因值王莽篡位,廢為庶人,因家於彭城。 般數歲而孤,獨與母居。王莽敗,天下亂,太夫人聞更始即位,[一]乃將般俱奔長 安。會更始敗,復與般轉側兵革中,西行上隴,遂流至武威。般雖尚少,而篤志修行, 講誦不怠。其母及諸舅,以為身寄絕域,死生未必,[二]不宜苦精若此,數以曉般,般 猶不改其業。   注[一]太夫人,般之母也。前書音義曰:「列侯之妻稱夫人,母稱太夫人。」 注[二]「必」或作「分」也。 建武八年,隗囂敗,河西始通,般即將家屬東至洛陽,修經學於師門。明年,光武 下詔,封般為菑丘侯,奉孝王祀,使就國。後以國屬楚王,徙封杼秋侯。[一]   注[一]杼秋,縣,屬梁國。杼音是與反。 十九年,行幸沛,詔問郡中諸侯行能。太守薦言般束修至行,為諸侯師。[一]   帝聞而嘉之,乃賜般綬,錢百萬,繒二百匹。二十年,復與車駕會沛,因從還洛陽, 賜谷什物,留為侍祠侯。   注[一]束修謂謹束修絜也。 永平元年,以國屬沛,徙封居巢侯,[一]復隨諸侯就國。數年,楊州刺史觀恂薦般 在國口無擇言,行無怨惡,宜蒙旌顯。顯宗嘉之。十年,征般行執金吾事,從至南陽, 還為朝侯。明年,兼屯騎校尉。時五校官顯職閒,而府寺寬敞,輿服光麗,伎巧畢給, 故多以宗室肺腑居之。[二]每行幸郡國,般常將長水胡騎從。   注[一]居巢,縣,屬廬江郡也。 注[二]肺腑,天子之親屬也。 帝曾欲置常平倉,[一]公卿議者多以為便。般對以「常平倉外有利民之名,而內實 侵刻百姓,豪右因緣為奸,小民不能得其平,置之不便」。帝乃止。是時下令禁民二業, [二]又以郡國牛疫,通使區種增耕,[三]而吏下檢結,多失其實,百姓患之。般上言: 「郡國以官禁二業,至有田者不得漁捕。今濱江湖郡率少蠶桑,民資漁采以助口實,且 以冬春閒月,不妨農事。夫漁獵之利,為田除害,有助谷食,無關二業也。又郡國以牛 疫、水旱,墾田多減,故詔□區種,增進頃畝,以為民也。而吏舉度田,欲令多前,[四] 至於不種之處,亦通為租。可申□刺史、二千石,務令實核,其有增加,皆使與奪田同 罪。」帝悉從之。[五]   注[一]宣帝時,大司農耿壽昌請令邊郡皆築倉,以谷賤時增其價而糴之以利農,谷 貴時減價而糶之,名曰常平倉。 注[二]謂農者不得商賈也。 注[三]泛勝之書曰:「上農區田*(大)**[法]*,區方深各六寸,閒相去七寸,一畝 三千七百區,丁男女種十畝,至秋收區三升粟,畝得百斛。中農區田法,方七寸,深六 寸,閒相去二尺,一畝千二十七區,丁男女種十畝,秋收粟畝得五十一石。下農區田法, 方九寸,深六寸,閒相去三尺,秋收畝得二十八石。旱即以水沃之。」 注[四]多於前歲。 注[五]華嶠書*(曰)*「奪」作「脫」也。 肅宗即位,以為長樂少府。建初二年,遷宗正。般妻卒,厚加賵贈,及賜頤塋地於 顯節陵下。般在位數言政事。其收恤九族,行義尤著,時人稱之。年六十,建初三年卒。 子憲嗣。憲卒,子重嗣。憲兄愷。 愷字伯豫,以當襲般爵,讓與弟憲,遁逃避封。久之,章和中,有司奏請絕愷國, 肅宗美其義,特優假之,[一]愷猶不出。積十餘歲,至永元十年,有司復奏之,侍中賈 逵因上書曰:「孔子稱『能以禮讓為國,於從政乎何有』。[二]竊見居巢侯劉般嗣子愷, 素行孝友,謙遜絜清,讓封弟憲,潛身遠多。有司不原樂善之心,而繩以循常之法,[三] 懼非長克讓之風,成含弘之化。前世扶陽侯韋玄成,[四]近有陵陽侯丁鴻、鄳侯鄧彪, [五]並以高行絜身辭爵,未聞貶削,而皆登三事。今愷景仰前修,有伯夷之節,[六]宜 蒙矜宥,全其先功,以增聖朝尚德之美。」和帝納之,下詔曰:「故居巢侯劉般嗣子愷, 當襲般爵,而稱父遺意,致國弟憲,遁亡七年,所守彌篤。蓋王法崇善,成人之美。其 聽憲嗣爵。 遭事之宜,後不得以為比。」乃征愷,拜為郎,稍遷侍中。   注[一]假,借也。 注[二]論語之文也。何有者,言*(善無)**[何難之]*有也。 注[三]原,本也。繩,政也。 注[四]玄成字少翁,韋賢薨,讓封于兄弘。宣帝高其節,以為河南太守。元帝時為 御史大夫,又為丞相。見前書也。 注[五]鴻讓國於弟盛,和帝時為司徒。彪讓國於弟荊、鳳,明帝時為太尉。鄳音盲。 注[六]景猶慕也。詩云:「景行行止。」前修,前賢也。楚辭曰:「蹇吾法夫前 修。」 愷之入朝,在位者莫不仰其風行。遷步兵校尉。十三年,遷宗正,免。復拜侍中, 遷長水校尉。永初元年,代周章為太常。愷性篤古,貴處士,每有征舉,必先巖穴。論 議引正,辭氣高雅。*(永初)*六年,代張敏為司空。元初二年,代夏勤為司徒。 舊制,公卿、二千石、刺史不得行三年喪,由是內外觿職並廢喪禮。元初中,鄧太 後詔長吏以下不為親行服者,不得典城選舉。時有上言牧守宜同此制,詔下公卿,議者 以為不便。愷獨議曰:「詔書所以為制服之科者,蓋崇化厲俗,以弘孝道也。今刺史一 州之表,二千石千里之師,[一]職在辯章百姓,宣美風俗,[二]尤宜尊重典禮,以身先 之。而議者不尋其端,至於牧守則雲不宜,是猶濁其源而望流清,曲其形而欲景直,不 可得也。」[三]太后從之。   注[一]前書杜欽曰「即以二千石守千里之地,任兵馬之重,不宜去郡」也。 注[二]尚書曰:「九族既睦,辯章百姓。」鄭玄注云:「辯,別也。章,明也。」 注[三]前書*[杜欽]*曰:「今淫僻之化流,而欲黎庶敦樸,猶濁其源而求流清也。」 時征西校尉任尚以奸利被征抵罪。尚曾副大將軍鄧騭,騭黨護之,而太尉馬英、司 空李合承望騭旨,不復先請,即獨解尚臧錮,愷不肯與議。後尚書案其事,二府並受譴 咎,[一]朝廷以此稱之。   注[一]二府即馬英、李合。 視事五歲,永寧元年,稱病上書致仕,有詔優許焉,加賜錢三十萬,以千石祿歸養, 河南尹常以歲八月致羊酒。時安帝始親政事,朝廷多稱愷之德,帝乃遣問起居,厚加賞 賜。會馬英策罷,尚書陳忠上疏薦愷曰:「臣聞三公上則台階,下象山嶽,[一]股肱元 首,鼎足居職,[二]協和陰陽,調訓五品,[三]考功量才,以序庶僚,遭烈風不迷,遇 迅雨不惑,位莫重焉。[四]而今上司缺職,未議其人。臣竊差次諸卿,考合觿議,咸稱 太常朱倀、少府荀遷。臣父寵,前忝司空,倀、遷並為掾屬,具知其能。倀能說經書而 用心褊狹,遷嚴毅剛直而薄於藝文。伏見前司徒劉愷,沉重淵懿,道德博備,克讓爵土, 致祚弱弟,躬浮雲之志,兼浩然之氣,[五]頻歷二司,舉動得禮。[六]以疾致仕,側身 里巷,處約思純,進退有度,百僚景式,[七]海內歸懷。往者孔光、師丹,近世鄧彪、 張酺,皆去宰相,復序上司。[八]誠宜簡練卓異,以猒觿望。」書奏,詔引愷拜太尉。 安帝初,清河相叔孫光坐臧抵罪,遂增錮二世,釁及其子。[九]是時居延都尉范邠復犯 臧罪,詔下三公、廷尉議。司徒楊震、司空陳□、廷尉張皓議依光比。[一0]愷獨以為 「春秋之義,『善善及子孫,惡惡止其身』,所以進人於善也。[一一]尚書曰:『上刑 挾輕,下刑挾重。』[一二]如今使臧吏禁錮子孫,以輕從重,懼及善人,[一三]非先王 詳刑之意也」。[一四]有詔:「太尉議是。」   注[一]前書音義曰:「泰階者,天之三階也。上階為天子,中階為諸侯、公卿、大 夫,下階為士、庶人。」春秋漢含孳曰:「三公象五嶽。」 注[二]易曰:「鼎折足,覆公餗。」鼎足,三公之象。 注[三]五品,五常之教也。三公燮理陰陽,敬敷五教也。 注[四]尚書:「納舜於大麓,烈風雷雨不迷。」史記曰「堯使舜入山林川澤,暴風 雨,舜行不迷,堯以為聖」也。 注[五]孔子曰:「不義而富*[且貴]*,於我如浮雲。」孟子曰「我善養浩然之氣, 而無怨害,則塞乎天地之閒」也。言愷有仲尼、孟軻之德也。 注[六]二司謂為司徒、司空。 注[七]景慕以為法式。 注[八]孔光,成帝時丞相,哀帝時免,後以日食征詣公車,復為丞相。師丹,哀帝 時代王莽為大司馬,後為大司空。鄧彪,明帝時為太尉,章帝元和元年賜策罷,和帝即 位,以彪為太傅,錄尚書事。張酺,和帝永元五年為太尉,後策免,十六年復為司徒。 注[九]二代謂父子俱禁錮。 注[一0]比,類也。以邠類叔孫光,亦錮及子也。比音庇。 注[一一]公羊傳曰:「曹公孫會自鄸出奔宋,畔也。曷為不言畔?為公子喜時之後 諱也,春秋為賢者諱也。何賢乎公子喜時?讓國也。君子之善善也長,惡惡也短。惡惡 止其身,善善及子孫。賢者子孫,故君子為其諱也。」 注[一二]今尚書呂刑篇曰:「上刑適輕下服,下刑適重上服。」謂二罪俱發,原其 本情,須有虧減,故言適輕適重。此言「挾輕挾重」,意亦不殊,但與今尚書不同耳。 注[一三]左傳曰:「刑濫則懼及善人。」 注[一四]尚書周穆王曰:「有邦有土,告汝詳刑。」鄭玄注云:「詳,審察之也。」 視事三年,以疾乞骸骨,久乃許之,下河南尹禮秩如前。歲余,卒於家。詔使者護 喪事,賜東園秘器,錢五十萬,布千匹。 少子茂,字叔盛,亦好禮讓,歷位出納,[一]桓帝時為司空。會司隸校尉李膺等抵 罪,而南陽太守成□、太原太守劉□下獄當死,茂與太尉陳蕃、司徒劉矩共上書訟之。 帝不悅,有司承旨劾奏三公,茂遂坐免。建寧中,復為太中大夫,卒於官。   注[一]出納謂尚書,喉舌之官也。出謂受上言宣於下,納謂聽下言傳於上。 周盤字堅伯,汝南安成人,征士燮之宗也。[一]祖父業,建武初為天水太守。 盤少游京師,學古文尚書、洪範五行、左氏傳,好禮有行,非典謨不言,諸儒宗之。 居貧養母,儉薄不充。嘗誦詩至汝墳之卒章,慨然而歎,[二]乃解韋帶,就孝廉之舉。 [三]和帝初,拜謁者,除任城長,遷陽夏、重合令,[四]頻歷三城,皆有惠政。後思母, □官還鄉里。及母歿,哀至幾於毀滅,服終,遂廬於頤側。 教授門徒常千人。   注[一]燮自有傳。 注[二]韓詩曰:「汝墳,辭家也。」其卒章曰:「魴魚赬尾,王室如□,雖則如娓, 父母孔邇。」薛君章句:「赬,赤也。□,烈火也。孔,甚也。邇,近也。 言魴魚勞則尾赤,君子勞苦則顏色變。以王室政教如烈火矣,猶觸冒而仕者,以父 母甚迫近饑寒之憂,為此祿仕。」 注[三]以韋皮為帶,未仕之服也。求仕則服革帶,故解之。賈山上書曰「布衣韋帶 之士」也。 注[四]陽夏屬淮南郡。重合屬勃海郡。 公府三辟,皆以有道特徵,盤語友人曰:「昔方回、支父嗇神養和,不以榮利滑其 生術。[一]吾親以沒矣,從物何為?」遂不應。[二]建光元年,年七十三,歲朝會集諸 生,講論終日,[三]因令其二子曰:「吾日者夢見先師東裡先生,與我講於陰堂之奧。」 [四]既而長歎:「豈吾齒之盡乎!若命終之日,桐棺足以週身,外幟足以周棺,斂形懸 封,濯衣幅巾。[五]編二尺四寸簡,寫堯典一篇,並刀筆各一,以置棺前,雲不忘聖 道。」其月望日,無病忽終,學者以為知命焉。   注[一]嗇,愛惜也。滑,亂也。列仙傳曰:「方回,堯時隱人也。堯聘之,練食雲 母,隱於五柞山。至夏啟末,為人所劫,閉之室中,從求道,回化而去。」 高士傳曰:「堯舜各以天下讓支父,支父曰:『予適有勞憂之病,方且療之,未暇 理天下也。』」莊子作「支伯」。 注[二]物猶事也。 注[三]歲朝,歲旦。 注[四]東南隅謂之奧,陰堂幽暗之室。又入其奧,死之象也。 注[五]斂形謂衣覆其形。懸封謂直下棺,不為埏道也。濯衣,浣衣也,不更新制。 幅巾,不加冠也。封音窆。 盤同郡蔡順,字君仲,亦以至孝稱。[一]順少孤,養母。嘗出求薪,有客卒至,[二] 母望順不還,乃噬其指,[三]順即心動,□薪馳歸,跪問其故。母曰:「有急客來,吾 噬指以悟汝耳。」母年九十,以壽終。未及得葬,裡中災,火將逼其捨,順抱伏棺柩, 號哭叫天,火遂越燒它室,順獨得免。太守韓崇召為東合祭酒。母平生畏雷,自亡後, 每有雷震,順輒圜頤泣,曰:「順在此。」崇聞之,每雷輒為差車馬到墓所。後太守鮑 觿舉孝廉,順不能遠離墳墓,遂不就。年八十,終於家。   注[一]汝南先賢傳曰:「蔡順事母至孝。井桔□朽,在母生年上,而順憂,不敢理 之。俄而有扶老籐生,繞之,遂堅固焉。」 注[二]卒音千訥反。 注[三]噬,嚙也。 趙咨字文楚,東郡燕人也。[一]父暢,為博士。咨少孤,有孝行,州郡召舉孝廉, 並不就。   注[一]燕故城,今滑州胙城縣也,古南燕之國也。 延熹元年,大司農陳奇舉咨至孝有道,仍遷博士。靈帝初,太傅陳蕃、大將軍竇武 為宦者所誅,咨乃謝病去。太尉楊賜特辟,使飾巾出入,請與講議。[一]   舉高第,累遷敦煌太守。以病免還,躬率子孫耕農為養。   注[一]以幅巾為首飾,不加冠冕。 盜嘗夜往劫之,咨恐母驚懼,乃先至門迎盜,因請為設食,謝曰:「老母八十,疾 病須養,居貧,朝夕無儲,乞少置衣糧。」妻子物余,一無所請。盜皆籩歎,跪而辭曰: 「所犯無狀,干暴賢者。」言畢奔出,咨追以物與之,不及。由此益知名。征拜議郎, 辭疾不到,詔書切讓,州郡以禮發遣,前後再三,不得已應召。 復拜東海相。之官,道經滎陽,令敦煌曹暠,咨之故孝廉也,[一]迎路謁候,咨不 為留。暠送至亭次,望塵不及,謂主簿曰:「趙君名重,今過界不見,必為天下笑!」 即□印綬,追至東海。謁咨畢,辭歸家。其為時人所貴若此。   注[一]咨為敦煌太守時,薦暠為孝廉。 咨在官清簡,計日受奉,豪黨畏其儉節。視事三年,以疾自乞,征拜議郎。抗疾京 師,將終,告其故吏朱只、蕭建等,使薄斂素棺,籍以黃壤,[一]欲令速朽,早歸后土, 不聽子孫改之。乃遺書□子胤曰:「夫含氣之倫,有生必終,蓋天地之常期,自然之至 數。是以通人達士,鑒茲性命,以存亡為晦明,死生為朝夕,故其生也不為娛,亡也不 知戚。夫亡者,元氣去體,貞魂遊散,反素復始,歸於無端。[二]既已消僕,還合糞土。 土為□物,豈有性情,而欲制其厚薄,調其燥濕邪?但以生者之情,不忍見形之毀,乃 有掩骼埋窆之制。易曰:『古之葬者,衣以薪,藏之中野,後世聖人易之以棺幟。』[三] 棺幟之造,自黃帝始。[四]爰自陶唐,逮於虞、夏,猶尚簡樸,或瓦或木,及至殷人而 有加焉。[五]   周室因之,制兼二代。復重以牆翣之飾,[六]表以旌銘之儀,[七]招復含斂之禮, [八]殯葬宅兆之期,[九]棺幟周重之制,[一0]衣衾稱襲之數,[一一]其事煩而害實, 品物碎而難備。然而秩爵異級,貴賤殊等。自成、康以下,其典稍乖。至於戰國,漸至 頹陵,[一二]法度衰毀,上下僭雜。終使晉侯請隧,[一三]秦伯殉葬,[一四]陳大夫設 參門之木,宋司馬造石幟之奢。[一五]爰暨暴秦,違道廢德,滅三代之制,興淫邪之法, 國貲糜於三泉,人力單于酈墓,玩好窮於糞土,伎巧費於窀穸。[一六]自生民以來,厚 終之敝,未有若此者。雖有仲尼重明周禮,[一七]墨子勉以古道,猶不能御也。[一八] 是以華夏之士,爭相陵尚,違禮之本,事禮之末,務禮之華,□禮之實,單家竭財,以 相營赴。廢事生而營終亡,替所養而為厚葬,[一九]豈雲聖人制禮之意乎?記曰:『喪 雖有禮,哀為主矣。』又曰:『喪與其易也寧戚。』今則不然,並棺合幟,以為孝愷, 豐貲重襚,以昭惻隱,[二0]吾所不取也。昔舜葬蒼梧,二妃不從。[二一]豈有匹配之 會,守常之所乎?聖主明王,其猶若斯,況於品庶,禮所不及。古人時同即會,[二二] 時乖則別,[二三]動靜應禮,臨事合宜。王孫裸葬,[二四]墨夷露骸,[二五]皆達於性 理,貴於速變。梁伯鸞父沒,卷席而葬,身亡不反其屍。[二六]彼數子豈薄至親之恩, 亡忠孝之道邪?況我鄙闇,不德不敏,薄意內昭,志有所慕,[二七]上同古人,下不為 咎。果必行之,勿生疑異。恐爾等目猒所見,耳諱所議,必欲改殯,以乖吾志,故遠采 古聖,近揆行事,以悟爾心。但欲制坎,令容棺幟,棺歸即葬,[二八]平地無墳。勿卜 時日,葬無設奠,勿留墓側,無起封樹。於戲小子,其勉之哉,吾蔑復有言矣!」朱只、 蕭建送喪到家,[二九]子胤不忍父體與土併合,欲更改殯,只、建譬以顧命,[三0]於 是奉行,時稱咨明達。   注[一]棺中置土,以籍其屍也。 注[二]元氣,天之氣也。貞,正也。復,旋也。端,際也。太素、太始,天地之初 也。言人既死,正魂遊散,反於太素,旋於太始,無復端際者也。 注[三]易系辭之文也。 注[四]劉向曰:「棺幟之作,自黃帝始。」案:禮記曰「殷人棺幟」,蓋至殷而加 飾。 注[五]禮記:「有虞氏之瓦棺,夏後氏之堲周、殷人棺幟。」古史考曰:「禹作土 堲以周棺。」堲音即七反。 注[六]禮記曰:「周人牆置翣。」盧植曰:「牆,載棺車箱也。」三禮圖曰「翣, 以竹為之,高二尺四寸,廣三尺,衣以白布,柄長五尺,葬時令人執之於柩車傍」也。 注[七]禮記曰:「銘,明旌也。以死者為不可別,故以其旗識之。」 注[八]招復謂昭魂復魄也。含,以玉珠實口也。斂,以衣服斂屍也。禮記曰:「凡 復,男子稱名,婦人稱字。」谷梁傳曰:「貝玉曰含。」禮記曰「小斂於戶內,大斂於 阼」也。 注[九]期謂諸侯五日而殯,五月而葬;大夫三日而殯,三月而葬;士*(三)**[二]* 日而殯,踰月而葬。宅兆,葬之塋域也。 注[一0]禮記曰:「天子之棺四重。」鄭玄注云:「諸公三重,諸侯再重,大夫一 重,士不重。」又曰:「君松幟,大夫柏幟,士雜木幟。」注云「天子*(七)**[五]*重, 諸公四重,諸侯三重,大夫再重,士一重」也。 注[一一]凡小斂,諸侯、大夫、士皆用復衾,君錦衾,大夫縞衾,士緇衾。又曰, 天子襲十二稱,諸公九稱,諸侯七稱,大夫五稱,士三稱。小斂,尊卑同。 十九稱。大斂,天子百稱,上公九十稱,侯伯七十稱,大夫五十稱,士三十稱。 衣單復具曰稱。 注[一二]戰國,當春秋時也。頹陵謂頹廢陵□。 注[一三]隧謂掘地為埏道,王之葬禮也。諸侯則懸柩,故請之也。左傳,晉文公朝 於襄王,請隧,不許。 注[一四]左傳:「秦伯任好卒。」任好,秦繆公名也。以子車氏奄息、仲行、針虎 殉葬,國人哀之,為賦黃鳥之詩也。 注[一五]宋司馬,桓魋也。自為石幟,三年不成。孔子曰:「若是其靡也,死不如 速朽之愈也。」見禮記。 注[一六]窀,厚也。穸,夜也。厚夜猶長夜也。秦始皇初即位,營葬驪山,役徒七 十餘萬人,下錮三泉,宮觀、百官、奇器、珍怪莫不畢備。令匠作弩矢,有所穿近,矢 輒射之。以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,上具天文。以人魚為膏燭。事見史記。 注[一七]謂周公制禮之後,仲尼自□返魯,又定之也。 注[一八]御,止也,言猶不能止其奢侈。墨子曰:「古者聖人制為葬埋之法,棺三 寸足以朽體,衣衾三領足以覆惡。堯葬邛之山,滿坎無窆,舜葬紀市,禹葬會稽,皆下 不及泉,上無遺臭。三王者,豈財用不足哉!」 注[一九]替,廢也。 注[二0]谷梁傳曰:「衣衾曰襚。」音遂。 注[二一]二妃,娥皇、女英也。禮記曰:「舜葬於蒼梧,蓋二妃未之從也。」 注[二二]謂呂望為太師,死葬於周,其子封於齊,比五代皆反葬於周,此時同則會 也。 注[二三]謂舜葬於蒼梧,二妃不從。 注[二四]王孫者,楊王孫也。臨終令其子曰:「吾死,可為布囊盛屍,入地七尺。 既下,從足脫其囊,以身親土。」遂裸葬。見前書。 注[二五]墨夷謂為墨子之學者名夷之。欲見孟子。孟子曰:「吾聞墨之治喪,以薄 為其道也。蓋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,其親死,則舉而委之於壑。」見孟子。 注[二六]梁伯鸞父護寓於北地而卒,卷席而葬。鴻後出關適吳,及卒,葬於吳要離 頤傍。 注[二七]薄,微也。 注[二八]歸到東郡也。 注[二九]謝承書曰:「咨在京師病困,故吏蕭建經營之。咨豫自買小素棺,使人取 干黃土細搗篩之,聚二十石。臨卒,謂建曰:『亡後自著所有故巾單衣,先置土於棺, 內屍其中以擁其上。』」注[三0]譬,曉也。 贊曰:公子、長平,臨寇讓生。淳於仁悌,「巨孝」以名。居巢好讀,遂承家祿。 伯豫逡巡,方多孤竹。文楚薄終,喪朽惟速。周能感親,嗇神養福。[一]   注[一]感,思也。謂誦詩至汝墳,思養親而求仕也。嗇神養福謂不應辟召,以壽終 也。左傳曰:「能者養之以福。」 校勘記   一二九三頁五行樂之遁也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「遁」一作「過」。 一二九四頁一三行汝南薛包孟嘗按:汲本「嘗」作「常」。王先謙謂東觀記「包」 作「苞」。 一二九四頁一四行至被歐杖按:汲本「歐」作「驅」。校補謂古書「歐」亦通 「驅」,驅即「驅」字,謂驅之出,不去,又杖之,故不得已而廬於捨外也。 一二九六頁二行將亨*[之]*刊誤謂案文「亨」下少一「之」字。今據補。 一二九六頁七行平狄將軍龐萌反於彭城攻敗郡守孫萌按:校補引錢大昭說,謂是時 彭城非郡,不得有守,本紀作「楚郡太守」。 一二九六頁七行被七創汲本、殿本「七」作「十」。按:校補引錢大昭說,謂閩本 作「七」。 一二九七頁四行數薦達名士承宮郇恁等殿本考證謂「郇」一本作「荀」。今按: 周黃徐姜申屠傳序作「荀」。 一二九七頁八行給其*(廩)**[稟]*糧據刊誤改。 一二九七頁一0行春秋之義按:刊誤謂案文當作「義之」。「春秋之義」它處可用, 此據上下文則不安也。 一二九八頁六行固病不起按:刊誤謂案文當作「固以病不起」。 一二九九頁八行音所買反按:「買」原斗「賈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正。 一三00頁二行賊鄉而放遣「鄉」汲本、殿本並作「矜」。按:馬□倫謂段本說文 「矜」字作「鄉」,從矛令聲,華嚴音義卷二十引同,此鄉憐可通之證。 一三00頁七行餘人皆茹草萊按:「萊」原斗「菜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正。 一三00頁七行並得俱免按:校補謂「並」當為「遂」字之鬥。 一三0一頁三行故城*(今)*在*[今]*密州安丘縣東北據汲本、殿本改。 一三0二頁一行江革字次翁按:校補引柳從辰說,謂袁紀「次翁」作「次伯」。 一三0二頁四行莫不必給殿本考證謂「必」當作「畢」。今按:必畢同音,例得通 □。書康王之誥「畢協賞罰」,白虎通諫諍篇引作「必力賞罰」,是其證也。 一三0二頁六行語以避兵道也按:「也」原斗「地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正。 一三0四頁四行列侯之妻稱夫人按:汲本、殿本注此下有「列侯死子復為列侯」八 字。 一三0五頁一三行泛勝之按:「泛」各本皆斗「汜」,逕改正。 一三0五頁一三行上農區田*(大)**[法]*區方深各六寸據汲本、殿本改。 一三0六頁一行華嶠書*(曰)*奪作脫也據殿本考證刪。 一三0六頁一一行遁亡七年按:集解引蘇輿說,謂自章帝建初三年至和帝永元十年, 已二十年矣,故上文言「積十餘歲」。此「七」字有誤,疑是「積」字聲近而訛。 一三0七頁一行言*(善無)**[何難之]*有也據汲本改。按:殿本無此注。 一三0七頁八行*(永初)*六年代張敏為司空按:集解引蘇輿說,謂上已出「永初」, 明衍二字。今據刪。 一三0七頁一六行前書*[杜欽]*曰據汲本補。 一三0八頁一一行兼浩然之氣按:「浩」原斗「皓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正。注同。 一三0九頁二行如今使臧吏禁錮子孫汲本、殿本「今」作「令」。按:刊誤謂案文 多一「如」字。 一三0九頁九行不義而富*[且貴]*據殿本補。 一三0九頁一二行景慕以為法式按:此注原在「歸懷」下,據殿本移正。 一三一0頁一一行太守劉□按:校補引柳從辰說,謂桓紀「□」作「質」。 一三一0頁一一行司徒劉矩按: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據本紀,是時為司徒者乃胡廣, 非劉矩也。陳蕃傳亦同此誤。 一三一一頁二行汝墳之卒章按:「墳」原斗「濆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正。 一三一三頁六行大司農陳奇按:汲本「奇」作「狶」,殿本作「豨」。 一三一三頁一一行妻子物余集解引惠棟說,謂蔣杲云「物余」當作「余物」。今按: 東觀記作「余物」,御覽四一二引東觀記同。然御覽八四七引范書亦作「物余」。 一三一三頁一一行干暴賢者按:校補引錢大昭說,謂閩本「暴」作「冒」。 一三一四頁五行抗疾京師按:刊誤謂「抗」無義,當是「被」字。 一三一四頁六行告其故吏朱只按:「只」疑當作「祗」。朱名本傳凡三見,汲本前 一左從禾,後二左從衣,殿本前一後一左均從示,中一從禾,其右從氐則同。 一三一六頁八行故以其旗識之按:汲本「旗」作「旌」。 一三一六頁一一行士*(三)**[二]*日而殯據汲本、殿本改。 一三一六頁一三行天子*(七)**[五]*重據集解引沉欽韓說改,與禮喪服大記鄭注合。 一三一七頁五行以人魚為膏燭按:刊誤謂案文「膏」當在「為」字上。 一三一七頁八行堯葬邛之山按:「邛」原斗「滘」,逕改正。 一三一八頁九行文楚薄終喪朽惟速周能感親嗇神養福按:王先謙謂「周能」二句當 在「文楚」二句上,前諸傳贊皆順□,末四句亦別無用意之處,不應倒置也。 後漢書卷四十上 班彪列傳 第三十上 *自東都主人以下分為下卷* 班彪字叔皮,扶風安陵人也。祖況,成帝時為越騎校尉。父稚,哀帝時為廣平太守。 [一]   注[一]廣平,郡,今洺州永*(平)**[年]*縣也,隋室諱廣改焉。 彪性沉重好古。年二十餘,更始敗,三輔大亂。時隗囂擁觿天水,彪乃避難從之。 囂問彪曰:「往者周亡,戰國並爭,天下分裂,數世然後定。意者從橫之事復起於今乎? 將承運迭興,在於一人也?願生試論之。」對曰:「周之廢興,與漢殊異。昔周爵五等, 諸侯從政,本根既微,枝葉強大,故其末流有從橫之事,埶數然也。漢承秦制,改立郡 縣,主有專己之威,臣無百年之柄。至於成帝,假借外家,[一]哀、平短祚,國嗣三絕, [二]故王氏□朝,因竊號位。危自上起,傷不及下,[三]是以即真之後,天下莫不引領 而歎。十餘年閒,中外搔擾,遠近俱發,假號雲合,咸稱劉氏,不謀同辭。[四]方今雄 桀帶州域者,皆無七國世業之資,而百姓謳吟,思仰漢德,已可知矣。」囂曰:「生言 周、漢之埶可也;至於但見愚人習識劉氏姓號之故,而謂漢家復興,□矣。昔秦失其鹿, 劉季逐而羈之,時人復知漢乎?」 [五]   注[一]外家謂王鳳、王商等,並輔政領尚書事也。 注[二]哀帝在位六年,平帝在位五年,故曰短祚。成、哀、平俱無子,是三絕也。 注[三]成帝威權借於外家,是危自上起也。漢德無害於百姓,是傷不及下也。 注[四]謂王郎、盧芳等並詐稱劉氏也。 注[五]太公六韜曰:「取天下如逐鹿,鹿得,天下共分其肉也。」 彪既疾囂言,又傷時方艱,乃著王命論,以為漢德承堯,有靈命之符,王者興祚, 非詐力所致,欲以感之,而囂終不寤,遂避河西。河西大將軍竇融以為從事,深敬待之, 接以師友之道。彪乃為融畫策事漢,總西河以拒隗囂。 及融征還京師,光武問曰:「所上章奏,誰與參之?」融對曰:「皆從事班彪所 為。」帝雅聞彪才,因召入見,舉司隸茂才,拜徐令,以病免。[一]後數應三公之命, 輒去。   注[一]司隸舉為茂才也。徐,縣,屬臨淮郡。 彪既才高而好述作,遂專心史籍之閒。武帝時,司馬遷著史記,自太初以後,闕而 不錄,[一]後好事者頗或綴集時事,然多鄙俗,不足以踵繼其書。[二]彪乃繼采前史遺 事,傍貫異聞,作後傳數十篇,因斟酌前史而譏正得失。其略論曰:   注[一]太初,武帝年號。 注[二]好事者謂楊雄、劉歆、陽城衡、褚少孫、史孝山之徒也。 唐虞三代,詩書所及,世有史官,以司典籍,[一]暨於諸侯,國自有史,[二]   故孟子曰「楚之檮杌,晉之乘,魯之春秋,其事一也」。[三]定哀之閒,[四]魯君 子左丘明論集其文,作左氏傳三十篇,又撰異同,號曰國語,二十一篇,由是乘、檮杌 之事遂闇,[五]而左氏、國語獨章。又有記錄黃帝以來至春秋時帝王公侯卿大夫,號曰 世本,一十五篇。春秋之後,七國並爭,秦並諸侯,則有戰國策三十三篇。漢興定天下, 太中大夫陸賈記錄時功,作楚漢春秋九篇。孝武之世,太史令司馬遷采左氏、國語,刪 世本、戰國策,據楚、漢列國時事,上自黃帝,下訖獲麟,[六]作本紀、世家、列傳、 書、表凡百三十篇,而十篇缺焉。[七]遷之所記,從漢元至武以絕,則其功也。至於采 經摭傳,分散百家之事,甚多□略,不如其本,務欲以多聞廣載為功,論議淺而不篤。 其論術學,則崇黃老而薄五經;[八]序貨殖,則輕仁義而羞貧窮;[九]道遊俠,則賤守 節而貴俗功:[一0]此其大敝傷道,所以遇極刑之咎也。[一一]然善述序事理,辯而不 華,質而不野,文質相稱,蓋良史之才也。誠令遷依五經之法言,同聖人之是非,意亦 庶幾矣。[一二]   注[一]禮記曰:「動則左史書之,言則右史書之。」見於史籍者,夏太史終古、殷 太史向摯、周太史儋也。見呂氏春秋。 注[二]左傳,魯季孫召外史掌惡臣。□史華龍滑「曰我太史」也。楚有左史倚相。 注[三]乘者,興於田賦乘馬之事。檮杌者,嚚凶之類,興於記惡之誡。春秋以二始 舉四時,以記萬事,遂各因以為名,其記事一也。見趙岐孟子注。 注[四]魯定公、哀公也注[五]不行於時為闇也。其書今亡。 注[六]武帝太始二年,登隴首,獲白麟,遷作史記,絕筆於此年也。 注[七]十篇謂遷歿之後,亡景紀、武紀、禮書、樂書、兵書、將相年表、日者傳、 三王世家、龜策傳、傅靳列傳。 注[八]黃帝、老子,道家也。五經,儒家也。遷序傳曰:「道家使人精神專一,動 合無形,贍足萬物。」此謂崇黃老也。又曰:「儒者博而寡要,勞而少功。」